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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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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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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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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 场,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两个议案,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 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两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桂龙、许年行、朱乾宇 日期: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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