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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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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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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6-008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发展,南玻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伏电站投资项目的议案》,南 玻集团拟于 2016 至 2017 两年时间内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其中与株洲旗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合作建设 140MW,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南玻集团与旗滨集团已经签署《投资光伏电站整体合作协议》,双方同 意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长兴、广东省河源等地分 别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屋顶、 地面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南玻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75%,旗滨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旗滨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头居委会
法人代表:俞其兵
注册资本:252,529.4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普通货 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01 月 23 日);货运代理服务;企 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止2015 年9 月30 日,旗滨集团资产总额为131.40 亿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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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为80.13 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1.26 亿元。2015 年1-9 月实现销售收 入36.23 亿元,净利润1.17 亿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南玻集团拟与旗滨集团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 长兴、广东省河源等地分别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 屋顶、地面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项目包括旗滨 集团位于东山县砂矿区域地面光伏电站,旗滨集团位于漳州、醴陵、绍兴、长兴、 河源等地工厂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各地项目规模合计约为 140MW,投资 总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预计该项目经济效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具有良 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公司与旗滨集团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长兴、 广东省河源等地分别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屋顶、地面从事 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
(二)项目公司合作方式
公司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旗滨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的25%。双方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享电站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分担共同 投资所产生的亏损。
项目公司独立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人员由项目公司聘用。 (三)项目公司投资内容
投资项目包括公司位于东山县砂矿区域地面以及漳州、醴陵、绍兴、长兴、 河源等地工厂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各地项目规模合计约为140MW,投资总 额约为人民币10 亿元。
双方初步确定上述项目的投资计划于2016 年和2017 年两年内完成。双方可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出资期限。
旗滨集团建议将其关联的金太阳项目漳州旗滨11MW 项目纳入项目公司,具 体事宜待双方进行细致评估后,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四)权利义务
南玻集团负责组建项目公司,推荐董事长、总经理人选,负责派驻具备光伏 电站建设要求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驻项目公司,组建经营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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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助旗滨集团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申报电站建设指标,以及向当地政府包 括但不限于国土、林业、发改、供电、财政等相关部门获取与电站建设相关的审 批、报备及后续财政补贴的落实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审定其他技术方案、负责电站建设所需相关设备 采购和施工单位招标事宜、监督电站建设施工质量及项目进度。项目设计方案、 投资总额报董事会全体通过后执行。
(五)其他约定
项目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从项目公司中抽回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项 目公司不能成立时,公司与旗滨集团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出资比例 各自分担。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旗滨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浮法玻璃制造商,有大量的厂房屋顶、砂矿地面 适合建设光伏电站。南玻与旗滨集团合作,能够充分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凭借 南玻的优质产品和成熟的技术条件,利用旗滨集团物业及地面建设光伏电站,实 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能源政策调整方向,并 能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
- 2、对外投资风险
以上投资项目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会不断优 化电站设计,规范施工操作,确保项目的技术风险受控,同时努力保障项目收益 稳健,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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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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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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