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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ug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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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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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12 ; 200012 ; 112021 ; 112022 公告编号: 2012-036 证券简称:南玻 A ;南玻 B ; 10 南玻 01 ;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召开“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经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并依法予以注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公司董事会要求,召集“10 南玻 01、10 南玻 02”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并已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发出 《关于召开“10 南玻 01、10 南玻 02”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 2012 年 8 月 10 日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本次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三分之 二以上,不满足《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原定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的“10 南玻 01、10 南玻 02”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延迟。根据《会议规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公司董事会要求,再次就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债券持有人。通知 如下:
一、特别提示
根据《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本次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 券持有人有效。此次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就本事项第二次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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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本次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不再就本事项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星期一)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1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记名方式现场投票。
(五)债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27 日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 次发行债券之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保证人;
(二)债券发行人。
3、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 具见证意见。
三、会议审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审议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 议案。
公司计划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不超过 2 亿股。公司将根据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 经营状况实施回购计划,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6 港元 / 股的条件下,本次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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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当公司发生减资时,债券持有人依法对公司提出 回购 B 股的建议作出表决。
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并依法 予以注销的议案,债券持有人不得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可根据公司发布的债权 人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若债券持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相关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视为放弃权利。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本 次 B 股回购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和登记时间
法人债券持有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票的,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出席人身份证;
持有人为自然人需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上述债券持有人持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 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处。
- (二)登记时间:2012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00 (三)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3 楼招商证券债券销售交易
部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33938900、021-68407683、0755-83734484
传真:021-6840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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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一凡、肖华明、刘光虎
发行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四楼股证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860666、26860679
传真:0755-26860641、26692755
邮编:518067
联系人:梁绮婷、陈春燕
(四)其他事项
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发行人 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时债券持有人依据《公司法》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每一张本次债券为 一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 反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并把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 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 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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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10 南玻 01、10 南玻 02”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并按照 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表决内容 | 表决意向 |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0南玻01、10南玻02”的持有人审议公 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并依 法予以注销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 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 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结 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的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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