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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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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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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64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 决策合法、有效,《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中国 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 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升 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 月11 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南玻集团《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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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1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 玻集团《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核查<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确定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核心管理团队、技术及业务 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 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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