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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Nov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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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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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2 中鋼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1/09 發言時間 14:01:01
發言人 王錫欽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111 ext:2003
主旨 補充本公司原105.11.08公告之媒體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1/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1/09
2.公司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聯合晚報報導
7.發生緣由:
關於聯合晚報報導所述:
「...其中台灣中鋼和尚承鋼鐵的傾銷差率,分別初步定為28%及3.51%。」
8.因應措施:
本公司補充說明如下:
美國商務部(DOC)甫於昨晚(美國時間11/8)對定尺鋼板(Cut-To-Length Plate)
反傾銷案公告初判稅率,其中台灣中鋼獲判28%,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儘速瞭解實際情況,
並將持續配合DOC調查,以爭取較佳終判稅率。
中鋼於受調期間出口至美國的鋼板占公司整體鋼板產銷比例極低(低於1%),
對中鋼影響有限。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