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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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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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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8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9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09,045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7%。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 年 5 月 21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简述

1、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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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 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工 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 1 名激励对象对其个人参与激励计 划的方式及分配额度提出异议,经公司管理层与其沟通协商后,该异议已得到有 效解决。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 63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 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该 63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他激励 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于 2019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分别向符合条件 的 3,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3.45 万份股票期权,向 5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67.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 年 3 月 6 日,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2019 年 3 月 7 日,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

6、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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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53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593,428 股。

7、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67 元/份调整至 8.572 元/份。

8、2020 年 6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 2,110,545 份已经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9、2020 年 9 月 7 日,首次授予的 802,722 股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 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锁定期 截至目前均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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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锁条件。
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指标考核目标:以2017年营业
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7.09%
公司2020 年较201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68.67%。因此,公司达到了
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指标考核目
标。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
评价指标确定考评分数,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
分为A、B两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
象。 考核评价表
等级
A
B
分数段
80(含)以上
80 分以下
可解锁
比例
考核得分(考核得分超
过100分的,按100分
计算)/100当年解锁
比例
0%*
35 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
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核
范围;根据个人考核情况,61 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
需按照比例解锁,499名激励对象得
分均在80分(含)以上,可根据考
核得分按比例解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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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安排,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99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09,045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37%。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第二期计划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股)
第二期实际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
姓名 职务
董晔 财务总监 150,000 45,000 45,000
岳勇 副总裁 1,100,000 330,000 330,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497 人)
14,872,500 4,461,750 4,434,045
合计 16,122,500 4,836,750 4,809,045

注:

① 在解锁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不符合解 锁条件、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未能全额解锁原因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②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认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 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有 35 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 核范围,共有 499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以上,可根据考核得 分按比例解锁,共涉及 4,809,045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解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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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499 名激励对象的 4,809,04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 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 / 行权期解锁 / 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 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 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二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 锁/行权手续。

七、法律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中顺洁柔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顺洁柔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 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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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行权和解锁并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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