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 Paper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14, 2026

54537_rns_2026-04-14_07d3ceb6-963c-4997-891a-5bd6ae02d7c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国铨,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国铨,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新加坡上市公司德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辞任。1997年至2022年1月就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职位。2021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履职。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除回避表决外,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


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7 0 7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期间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主持日常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期间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行充分了解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细节予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通过听取审计计划、关注重点审计事项、沟通初审意见等方式,持续跟进年报审计进展。同时,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2024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汇报,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财务信息审核及内外部审计监督中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关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经营状态及潜在风险;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关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跟进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加深对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涉及公司规范运作及股东权益保护内容的理解,强化依法合规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深入公司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7天。重点了解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其中,特别重视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支持董事会及经营团队的各项工作。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行充分了解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细节予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

4


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续聘程序后,同意续聘容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补选非独立董事和聘任新任总裁事项。本人重点审核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

5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国铨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