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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Jan 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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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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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 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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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

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 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公司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责任人素质要求及来访接待工作的责任划分

第五条 公司接待机构调研事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 法律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接待工作。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负责接待事务具 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董事会秘书可以授权专业人员负责处理接待工作,接待人员均须经过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指导。

除本办法确认的人员或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接待 工作。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未披露的 公司业绩、未披露的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 (一) 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

  • (三)熟悉证券市场;

  •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七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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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前,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详见附件 1),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 员进行接待预约登记(详见附件 2)。证券法律事务部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 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于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 调组织接待工作。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证券法律事务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 下共同完成。来访者均须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 3)。

第八条 现场接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由董事 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负责确认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 人员身份(查询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验证身份证明),保存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公司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 会获取未公开信息。

第九条 证券法律事务部将在每次机构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内容包括:1、投资者关系活动参 与人员、时间、地点;2、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3、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 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4、其他内容。

第四章 机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条 机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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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董事会秘书及其指定接待人员应当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机构投资者拟咨 询的问题提纲及专业培训要求统一回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 意回答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五章 机构投资者接待工作

第十三条 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在季度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 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公司暂缓进行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 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 投资者接待等会议,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仅限 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必要 时可邀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或者专门机构出席。

第十五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 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 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

第十六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 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 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七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调研纪要、投资价值 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应 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调研纪要、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 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 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 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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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 息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网上说明会等方 式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以使更多投资者及时知悉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机 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 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 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由证券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活动的详细内容;

(三)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或 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 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接待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及时进行正式披 露。

第六章 责 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接待人员及非合法授权人员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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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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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 1、 您可以每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预约。公司的电话是:0760-87885678。

  • 2、您也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预约来访时间。

公司的电子信箱是:[email protected]

公司的传真是:0760-87885677

  • 3、公司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 (邮编:528411)

  • 4、联系人:张海军、曹茜茜

二、预约登记

公司在同意接待后,与您协商并确认接待日程安排,并请您提供问题提纲和 相关资料。您需要填写《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

三、时间: 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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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

来访人或代表
身份证号码
来访单位
来访人员类型
来访人数
希望陪同人员
关注的问题 1、„„
2、„„
3、
证券法律事务部人
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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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 诺 书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 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 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 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无 意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 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 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 披露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 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 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 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 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活动,时间为: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 (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 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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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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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活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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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预约 电话:0760-87885678
邮件:[email protected]
公司同意 董事会秘书同意,并确定日程安排
填写登记表 附件 2
确认内容:1、身份证原件;2、授
权书;3、公开资料(如证券业协会
公司确认身份 网站公开资料);4、核对公司股东
名册(股东适用)
签署承诺书 附件 3
现场接待开始
现场活动结束
调研人发送调研报 邮件:[email protected]
告等知会公司
对公司基础信息等进行核查,是否
公司反馈 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者误
导性记载
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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