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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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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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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0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启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6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 周启超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668 股。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周启超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24,600 股,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期间,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启超先生 的配偶李丽女士,以个人证券帐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49,800 股。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 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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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
2021 年 7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周启超先生出具的《不减持公司股份承 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自本人 2021 年最后一笔减持公司股票之日(2021 年 2 月 5 日) 起 12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 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周启超先生曾作出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1 日,周启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4,07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85%。
周启超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1-71),公告中明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总裁刘鹏先生;监事陈海元先生、梁永亮先生、李佑全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岳勇 先生、周启超先生、叶龙方先生、董晔先生、李肇锦先生、邓雯曦女士签署的《承 诺函》,上述人员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减 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 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目前,周启超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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