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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Dec 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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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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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 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顺洁柔使用超额募 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中顺洁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顺洁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核准,首次向中国 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元。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28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7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0]第100400013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幕投项目资金79,034.40万元,超募资金 为66,137.6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中顺洁柔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城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新会支行。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安排和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顺洁柔拟从部分超募资金中申请36,500万元用于归还银 行贷款,1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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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民币
| 单位:元人 | |||||
|---|---|---|---|---|---|
| 贷款银行 | 贷款起止日 | 年利率(%) | 贷款本金 | 本次偿还金额 | 贷款主体 |
| 中国建设银行新会支行 | 2010-01-13 至2011-01-12 | 5.56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江门中顺 |
| 中国建设银行新会支行 | 2010-01-13 至2011-01-12 | 5.56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江门中顺 |
|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 2010-02-04 至2010-02-03 | 5.56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江门中顺 |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粤财信托) | 2010-03.23 至2011-03-22 | 5.56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2010-04-01 至2011-03-31 | 5.56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 2010-04-06 至2011-04-06 | 5.5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 2010-04-02 至2011-04-01 | 5.56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 2010-04-02 至2011-04-01 | 5.56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 2010-11-15 至2011-05-15 | 5.1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 2010-11-11 至2011-05-11 | 5.1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深圳招商银行东园支行 | 2010-06-29 至2011-06-29 | 5.56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中顺洁柔 |
| 合 计 | 365,000,000.00 | 365,000,000.00 |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中顺洁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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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中顺洁柔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陈若愚、杨勇经审慎核查后认为:中顺洁柔本 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 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陈若愚、杨勇同意中顺洁柔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陈若愚、杨 勇将持续关注中顺洁柔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中顺洁柔在实际使用该部分 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用 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 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中顺洁柔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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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若愚 杨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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