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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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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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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 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导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不得解 除限售/行权的情形,且公司达到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锁/ 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

2、《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 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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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三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 锁/行权手续。

三、关于对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限制性股票所涉相关事项权 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 意提交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 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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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叠 何国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海地 2022 年6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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