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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Feb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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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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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0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另外,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定向 增发方式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9.17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办理完成,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609.9573 万元增加至 130,889.1273 万元,投 资总额由 130,609.9573 万元增加至 130,889.1273 万元,总股本由 130,609.9573 万股增加至 130,889.1273 万股。
公司拟对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重新制定章程,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609.9573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889.1273万元。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0,889.12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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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含网 上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纸 巾盒、卫生用品、化妆品、无纺布制品、 日用百货(限日用塑料制品、日用化学 制品、日用金属制品、日用橡胶制品、 日用陶瓷制品)。从事浆板进出口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及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含网 上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纸 巾盒、卫生用品、化妆品、无纺布制品、 日用百货(限日用塑料制品、日用金属 制品、日用橡胶制品、日用陶瓷制品)、 日用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从事 浆板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以上项 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3 | 第二十一条 股份总数为 130,609.9573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 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0,609.9573万股。 |
第二十一条 股份总数为130,889.1273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130,889.1273万股。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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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合理有效开展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特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 (分)公司。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 (分)孙公司。 |
| 2 | 第十条 ……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 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 司不得给予捐赠。 |
第十条 …… 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 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
| 3 | 第十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 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公允 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 下: (一)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在30万元 以内的,由公司总经理(总裁)负责审批; (二)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在30万元 以上50万元以内的,捐赠方案由公司总 经理(总裁)会议讨论后报董事长审批, 并报董事会备案; (三)公司在一年内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批 准的对外捐赠金额累计超过150 万元以 上时,其后的每笔对外捐赠均需报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 (四)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在50万元 以上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总裁)会议 讨论后,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本制度中所述“累计金额”,包含 公司、子(分)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
第十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 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公允价值) 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未超过1,500 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 (二)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 累计捐赠总额超过1,500 万元但未超过 2,00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审批; (三)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 累计捐赠总额超过2,000 万元但未超过 3,000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 累计捐赠总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含)的,捐赠 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对外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 累计捐赠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在履行前述(二)、(三)(四)(五) 项所规定程序时,如会计年度内之前的捐赠 已经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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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六)本制度中所述“累计金额”,包含公 司、子(分)孙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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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第十三条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每一会 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 和实物资产(按公允价值)捐赠,应按照下 列程序执行: (一)在捐赠前由子(分)公司履行程序 提出捐赠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总裁)会 议审议; (二)根据总经理(总裁)会议审议结果 和公司累计捐赠情况按照本办法第十二 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授权 子(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人)签署相关 文件; (三)对于各子公司、分公司日常发生的 连续12个月计算非同一捐赠对象的单 笔5万元以下的捐赠事项授权子(分) 公司总经理(负责人)决定,并上报公司 备案。 |
第十三条 公司下属子(分)孙公司每一会 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 实物资产(按公允价值)捐赠,应按照下列程 序执行: (一)在捐赠前由子(分)孙公司履行程序 提出捐赠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 (二)捐赠方案根据第十二条所列情况,履 行相应程序后,可以授权子(分)孙公司总 经理(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对于各子(分)孙公司日常发生的单 笔20万元以下的捐赠事项授权子(分)孙 公司总经理(负责人)决定,并上报公司备 案。 |
| 5 | 第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 捐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值(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的比例不得超 过2%。 |
第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 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的比例不得超过 3%。 |
| 6 |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 定捐赠方案,由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 报公司总经理(总裁)审议后,按照本制 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 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 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 赠财产交接程序、捐赠后取得合规收据 等。 |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 捐赠方案,由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按照本 制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 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 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 产交接程序、捐赠后取得合规收据等。 |
| 7 | 第十六条 子(分)公司对外捐赠,必须 将拟定的捐赠方案呈报公司,由公司按照 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程序审核批准后实 施。 |
第十六条 子(分)孙公司对外捐赠,必须 将拟定的捐赠方案呈报公司,由公司按照本 制度第十二条、十三条所列程序审核批准后 实施。 |
| 8 |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内”、“含本 数”,“以上”或“超过”不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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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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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提请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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