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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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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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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9-1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董事曾怿女士、 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18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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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黄洪燕先生、何海地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 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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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减去公司实施回购的股份数 11,709,583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 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 2018 年开展回购股份计划,截止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 合计回购股份金额为 94,581,547.3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回购股份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公司回购股份金额 94,581,547.35 元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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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 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和员工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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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薪 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 ” 况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及地 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增发方式向 56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967.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办理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也将因此发生变化,拟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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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669.2741万元。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636.8241万元。
2 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为128,669.2741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8,669.2741 万
股。
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为
130,636.8241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
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0,636.8241万股。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2017 年 5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为加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
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加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
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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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关于进
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关于进
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深
交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
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3个月的;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增加 第七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
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二)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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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
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时,还应遵守本制度第六
条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
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时,还应遵守本制度第
五、六、七条的规定。
5 增加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易日前通过公司董事会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由证
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但不限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来
源、转让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
转让原因。
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每次披露的转让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
个月。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转让股份
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转让
的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两个交
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
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
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
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
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
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同步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
事项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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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6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
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自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
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
任人员所持股份将全部予以锁定。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
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
予以锁定。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
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
相关离任人员所有锁定股份为基数,按
50%比例计算该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额度,同时对该人员
所持的在上述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进行解锁。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
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当某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
股时,其可解锁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
股份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
的,可解锁额度做相应变更。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如果解除限售的条件
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
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
后,离任人员的剩余额度内股份将予以
解锁,其余股份予以锁定。自离任人员
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期满,离任人员所持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股份将全部解锁。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
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自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
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
任人员所持股份将全部予以锁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过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
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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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月 )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特修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每人给予固
定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按月发
放。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监事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不在
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外
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每人给予固
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按其所在岗位领
取薪酬
2 第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固定工资为
24--60万元/年(含税),每月按2--5 万
元(含税)的标准发放。绩效年薪参考
公司业绩、发展状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等综合情况,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提出方案,报董
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
删除
3 第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的固定工资为人民币24--60
万元/年(含税)。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单项职务领取薪
酬。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
目标达成情况及考核周期的平衡计分卡
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提出方案,报董事
会批准。
删除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9 年 4 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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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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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