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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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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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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9-1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董事曾怿女士、 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18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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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黄洪燕先生、何海地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 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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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减去公司实施回购的股份数 11,709,583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 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 2018 年开展回购股份计划,截止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 合计回购股份金额为 94,581,547.3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回购股份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公司回购股份金额 94,581,547.35 元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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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 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和员工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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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薪 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 ” 况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及地 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增发方式向 56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967.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办理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也将因此发生变化,拟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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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669.2741万元。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636.8241万元。 |
| 2 | 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为128,669.2741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8,669.2741 万 股。 |
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为 130,636.8241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 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0,636.8241万股。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2017 年 5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一条为加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 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
第一条为加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 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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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关于进 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关于进 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深 交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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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 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3个月的;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 | 增加 | 第七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 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二)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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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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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 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时,还应遵守本制度第六 条的规定。 |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 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时,还应遵守本制度第 五、六、七条的规定。 |
| 5 | 增加 |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易日前通过公司董事会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由证 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但不限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来 源、转让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 转让原因。 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每次披露的转让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 个月。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转让股份 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转让 的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两个交 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 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 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 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 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 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同步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 事项的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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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 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自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 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 任人员所持股份将全部予以锁定。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 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 予以锁定。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 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 相关离任人员所有锁定股份为基数,按 50%比例计算该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额度,同时对该人员 所持的在上述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进行解锁。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 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当某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 股时,其可解锁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 股份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 的,可解锁额度做相应变更。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如果解除限售的条件 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 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 后,离任人员的剩余额度内股份将予以 解锁,其余股份予以锁定。自离任人员 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期满,离任人员所持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股份将全部解锁。 |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 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自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 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 任人员所持股份将全部予以锁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过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 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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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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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特修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每人给予固 定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按月发 放。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监事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不在 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外 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每人给予固 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按其所在岗位领 取薪酬 |
| 2 | 第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固定工资为 24--60万元/年(含税),每月按2--5 万 元(含税)的标准发放。绩效年薪参考 公司业绩、发展状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等综合情况,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提出方案,报董 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 |
删除 |
| 3 | 第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的固定工资为人民币24--60 万元/年(含税)。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单项职务领取薪 酬。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 目标达成情况及考核周期的平衡计分卡 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提出方案,报董事 会批准。 |
删除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9 年 4 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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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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