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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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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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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07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6KSP6QYFRI
RSM 容诚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518Z0076号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顺洁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顺洁柔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国
(此页无正文,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6]518007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晓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晓英
110001540422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曼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曼
110101301029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宁绩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宁绩
310000030029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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