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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ug 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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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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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经过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 过担保。

3、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 公司实际已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49 亿元人民币,控股子孙公司之 间担保总额为1.50 亿元,占最近一期(201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24.89 %及6.80%,合计占最近一期(201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31.7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 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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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 项报告》”),并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对 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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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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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姚本棠 陈敬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宗军 阮永平 2013 年8 月21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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