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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Pape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y 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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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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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 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就以 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的事宜

公司租赁邓颖忠、邓冠彪、邓冠杰房产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由于租 赁位置交通十分便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定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2011 年度在租赁房产方面与邓颖 忠、邓冠彪、邓冠杰发生总金额为1,394,400 元的关联交易。

二、关于2011 年度日常关联超过预计的事宜

中山市柏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柏华”)为公司的经销商,现由 于公司业务调整,预计公司2011 年度与中山市柏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山柏华”)发生的关联交易将超出原来预计的金额,预计2011 年度关联交易总 额约为4,149 万元人民币。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调整,与原来预计的总金额超过300 万元且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超出原来预计总金额3000 万且5%。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 价依据为公司统一经销价,且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5%,故 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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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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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陈克复 陈敬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宗军 阮永平 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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