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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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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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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原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向公司 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 募集资金总额 185,000,000.00 元,国信证券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将扣除相关承 销保荐费人民币 2,750,000.00 元并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82,250,729.07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平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102020429200568702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679.25 元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512,049.82 元。

1

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0,512,049.82
减:2019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9,630,233.8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35,823.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50,000,00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21,164.3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5,082.47
募集资金2019 年12 月31日余额 107,882,239.87
减: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7,750,024.37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3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530,000,00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157,547.9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6,751.19
募集资金2020 年12 月31日余额 71,496,514.64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396,057.5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6,734.34
募集资金2021年6月30日余额 60,437,191.48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配套募集

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779,73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83 元。截 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779,73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22 元。扣除承销费 11,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8,999,997.22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

2

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 支行账号为 1102020429200601516 的人民币账户。

截止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0]27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7.22
减:券商承销费 11,000,000.00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288,999,997.22
减:2020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2,622,917.5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0,935,9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7,043.02
募集资金2020 年12 月31日余额 15,798,222.69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908,076.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254.91
募集资金2021年6月30日余额 1,903,401.60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0 年 8 月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两家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

3

山晶瑞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及眉山晶瑞公司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两家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公司现场检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 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本公司 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 对账单或明细清单。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200568702
180,512,049.82
51,413,195.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
2313400129100168555
9,023,995.95
合 计
180,512,049.82
60,437,191.48
存储方式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784545225)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销户。

(二)配套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载元派尔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载元派尔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及财务顾

4

问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 议》;公司、载元派尔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华州区支行及国信证 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及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财务顾问每季度对 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 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 10%(以较低者为准),本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及对账单。

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原募投项目“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1.13 万元(含扣 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募投项目“重组相关费用”节余募集资金 750.31 万元 (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2,751.44 万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阳恒”)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 技改项目。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江苏阳恒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 前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公司、江苏阳恒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及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财务顾问每季度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5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 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 20%(以较低者为准),本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及对账单。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200601516
188,999,997.22
3,149.3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631885057
50,000,000.00
33,707.03
招商银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干将路支行
512902842010602
50,000,000.00
60,713.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华州区支行
26510101040015496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长江支行
1111222629000886608
1,805,831.89
合 计
288,999,997.22
1,903,401.60
存储方式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

三、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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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12,049.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96,057.50 11,396,057.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012,13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8.7万吨光电显示、
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139,000,000.00 134,512,049.82
11,396,057.50
75,998,540.60 56.50 2022.12.31 -2,464,234.37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6,000,000.00 46,000,000.00
0
46,013,598.07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85,000,000.00 180,512,049.82
11,396,057.50
122,012,138.67 -2,464,234.37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鉴于: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原募集资金拟投建的硝酸、氢氟酸、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等产品线开工建设不足,截至目前,尚未于眉山晶瑞实际投入;
2、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蓬勃发展的趋势及半导体材料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公司主导产品半导体光刻胶产销两旺,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市
场需求紧迫、旺盛,但公司产能已达瓶颈。

7

出于谨慎性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增加市场更为紧迫需要、盈利能力更 强的半导体光刻胶产品产能,受建设场地限制,同时拟终止“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中部分项目,不再建设硝酸、氢 氟酸、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等产品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扣除已签合同但尚未付款金额 1,351.35 万元后的余额 4,500 万元(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以向眉山晶瑞进行财务资助的方式全部投入“年产 1200 吨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 “ ” 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 33.45%。 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23.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2019年10月9日出具大华核字[2019]005533号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并于2019
年10月完成置换。
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资金情况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均为4,487,950.18 元, 系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而进行的调整,但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如果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8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9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7.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08,076.00 13,908,07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760,542.97
298,466,893.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2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0
11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重组相关费用 20,000,000.00 12,501,937.74 0
12,501,937.74
100.00
不适用
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0
15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载元派尔森NVP 项目 20,000,000.00 0.00 不适用
年产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27,760,542.97 13,908,076.00
25,964,955.81
93.53%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0,000,000.00 300,262,480.71 13,908,076.00
298,466,893.55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300,000,000.00 300,262,480.71 13,908,076.00
298,466,893.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载元派尔森NVP 项目: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结合子公司载元派尔森实际经营情况, 出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于谨慎性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决定终止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载元派尔森NVP 项目: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结合子公司载元派尔森实际经营情况, 出
于谨慎性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决定终止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1.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并以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

10

江苏阳恒。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所述。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2020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093.5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2020年6月4日出具大华核字[2020]004990号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并于2020
年7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重组相关费用” 节
金额及原因 余募集资金750.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用于年产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
项目并以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江苏阳恒。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所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11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配套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年产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
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
项目
重组相关费用
载元派尔森NVP 项目
合计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27,760,542.97
13,908,076.00
25,964,955.81
93.53%
不适用

27,760,542.97
13,908,076.00
25,964,955.81
-
-
-
1.1重组相关费用及载元派尔森NVP 项目变更原因:结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
划,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结合子公司载元派尔森实际经营情况, 出于谨慎性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的原则,决定终止“载元派尔森NVP项目”,同时“重组相关费用” 实际使用金额比预期有所
降低。综合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情况,现拟将截至2020年7月31日原募投项目“载元派尔森NVP项目”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1.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募投项目“重组相关费用” 节余募
集资金750.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2,751.44万元(最
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
项目并以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江苏阳恒。实际转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776.05万元。
1.2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2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1.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内容详见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20-133号、2020-141号、2020-177号公告。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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