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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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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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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 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0.8 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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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

  • 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

  • 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 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 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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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0.8 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降低国际业 务的外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开展金额不超过 0.8 亿元人民币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内部 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 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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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海涛 徐 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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