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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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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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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战略投 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 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关联方收取的管理费率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2、本次转让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全资子公司善丰投资(江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丰投资”)考虑到项目来源、项目管理成本、分散风险 等因素后综合决定的,因项目来源于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善丰投 资尚未实际实缴出资,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为零对价,交易价格公允,转让完 成后,善丰投资将通过福州市辅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州若思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认缴出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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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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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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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光澜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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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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