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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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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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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1-176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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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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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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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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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 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 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4、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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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 | |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7人 | ||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 亿元 | ||
| 2020年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 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 亿元 | ||
| 客户家数 | 511 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 亿元 | ||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 |||
| 2020 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 |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 |||
|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 |||
|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2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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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余建耀 | 2008年 | 2006年 | 2008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天士力、湘油泵、创业慧康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鸿霞 | 2013年 | 2010年 | 2013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创业慧康、湘油泵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陆俊洁 | 2006年 | 2009年 | 2007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恒锋工具、灵康药业、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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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计收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专 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业务,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收 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 基础计算,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 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审计机构均进行了事先沟 通说明,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 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更换审计机构事项不 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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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 信记录,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变 更理由充分、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 能力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变 更理由充分、合理。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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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 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本次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变更理由充 分、合理。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 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已事 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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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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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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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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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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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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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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