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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ELL AGM Information 2025

May 19, 2025

52141_rns_2025-05-19_80f7c8c4-1247-4066-8f34-3f8d03bcfee5.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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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1 0 0 4 0 5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 號6 樓 請 沿 客服專線:(02)2371-1658【公司代號:2528】 虛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線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先 網址:https://www.gfortune.com.tw/ 摺 再 撕

股務代理部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

1 1 4 年股東常會 開會通知書請即拆閱

本公司基於辦理股務事務之目的,在相關事實、法律關係存續或法令規定之期間,就直接或間接 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或電子等方式處理、利用;您得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更正或刪 除您的個人資料,如您不願意提供資料,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之相關服務;亦可能依 法或基於風險管理等因素而拒絕您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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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承 中
德 鄭州路/市民大道高架橋 山北 請
路 路 沿
一段 台北車站忠孝西路一段 天成飯店 一段股務代理部福邦證券 國 內 虛線先
南陽街 凱撒飯店 公園路 M8車站出口 捷運台北 中央保險大樓忠孝西路一段6號6F 中山南路 台北郵局許可證郵資已付 摺再撕
台北字第5 5 7號
----- End of picture text -----

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 stockservices.tdcc.com.tw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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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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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股東 「股東e服務」之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協
� 助發送股利發放電子通知。若股東同意股
服務 利發放紙本通知改為接收電子通知者,請
通知 逕至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
----- End of picture text -----

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 ※ ※ 本次股東常會 ※ ※ ※ ※ 恕不發放紀念品 ※ ※ ※

※銀行名稱及代號(請填寫正確)
銀行
名稱
銀行
代號
銀行
名稱
銀行
代號
銀行
名稱
台灣銀行
土地銀行
合作金庫
第一銀行
華南銀行
彰化銀行
上海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
高雄銀行
兆豐國際商銀
全國農業金庫
花旗( 台灣)
澳盛( 台灣)
王道商業銀行
台灣企銀
渣打商銀
台中商銀
京城商銀
匯豐( 台灣)
瑞興商銀
華泰銀行
臺灣新光商銀
陽信銀行
板信銀行
三信商銀
聯邦銀行
遠東國際
元大銀行
永豐銀行
玉山銀行
凱基銀行
星展(台灣)銀行
台新國際
安泰銀行
中國信託
日商瑞穗
美國銀行台北
泰國盤谷
菲律賓首都
美國紐約
新加坡商大華
德商德意志
香港商東亞
美商摩根大通
法商巴黎
法商東方匯理
瑞商瑞士
日商三菱東京日聯
日商三井住友
台北市五信
基隆一信
基隆市二信
淡水一信
淡水信合社
宜蘭信合社
桃園信合社
新竹一信
新竹三信
台中二信
彰化市一信
彰化市五信
彰化六信
彰化十信
鹿港信合社
嘉義三信
台南市三信
高雄三信
花蓮一信
花蓮二信
澎湖一信
澎湖二信
金門縣信合社
中華郵政公司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1
012
013
016
017
018
021
039
048
050
052
053
054
081
101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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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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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822
020
022
023
025
028
029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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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
086
092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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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及代號(請填寫正確)
銀行
名稱
銀行
代號
銀行
名稱
銀行
代號
銀行
名稱
台灣銀行
土地銀行
合作金庫
第一銀行
華南銀行
彰化銀行
上海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
高雄銀行
兆豐國際商銀
全國農業金庫
花旗( 台灣)
澳盛( 台灣)
王道商業銀行
台灣企銀
渣打商銀
台中商銀
京城商銀
匯豐( 台灣)
瑞興商銀
華泰銀行
臺灣新光商銀
陽信銀行
板信銀行
三信商銀
聯邦銀行
遠東國際
元大銀行
永豐銀行
玉山銀行
凱基銀行
星展(台灣)銀行
台新國際
安泰銀行
中國信託
日商瑞穗
美國銀行台北
泰國盤谷
菲律賓首都
美國紐約
新加坡商大華
德商德意志
香港商東亞
美商摩根大通
法商巴黎
法商東方匯理
瑞商瑞士
日商三菱東京日聯
日商三井住友
台北市五信
基隆一信
基隆市二信
淡水一信
淡水信合社
宜蘭信合社
桃園信合社
新竹一信
新竹三信
台中二信
彰化市一信
彰化市五信
彰化六信
彰化十信
鹿港信合社
嘉義三信
台南市三信
高雄三信
花蓮一信
花蓮二信
澎湖一信
澎湖二信
金門縣信合社
中華郵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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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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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120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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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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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161
162
163
165
178
188
204
215
216
222
223
224
700
戶名 戶名 戶號 戶號 戶號 皇普
42
皇普
42



一、貴股東如欲繼續沿用原登記帳號
辦理劃撥,敬請核對原登記帳號
,經確認無誤後本單免寄回。
二、欲辦理變更劃撥帳號者,請於右
方欄位填入新帳號及加蓋原留印
鑑後寄回。
三、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同意充
抵為帳簿劃撥費用。
原登記集保帳號
新增或變更集保
帳號(共 11 碼)



同意逐戶配發零股歸戶。
新增(變更)集保帳號且同意全數撥入上列帳號者,請加蓋
原留印鑑立即寄回。
戶名 戶號 皇普
42



一、貴股東如欲繼續沿用原登記帳戶
辦理匯撥,敬請核對原登記帳戶
,經確認無誤後本單免寄回。
二、欲辦理變更匯款帳號者,請於右
方欄位填入新帳號及加蓋原留印
鑑後寄回。
三、無匯款帳號者將於現金股利發放
日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寄發。
原登記匯款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郵代
局號
700 (



)

(



)

茲同意本人每年度應分配現金股利依上列聲請書方式辦理,若匯撥不成功即撤銷該帳號。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
時間:1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春德路101號
(和逸飯店桃園館-珍珠廳)
42
委託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
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4年5月15日舉行之股東
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
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5.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
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
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委託









(


)








































使



































委託人(股東)
-114
42
股東戶號
簽名或蓋章
持有股數

姓 名 或
名 稱




徵求人


簽名或蓋章
持有股數: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戶 號


姓 名 或
名 稱



受託代理 人


簽名或蓋章
戶 號


※請攜帶附有照
片之身分證明
文件以備核驗

※法人股東指派
代表人出席者
,另需檢具加
蓋法人公司章
之指派書。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姓 名 或
名 稱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 址

出席證編號:

徵求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附件

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之1規定說明如下:

  • 1.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數得認購之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

  • 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單位為1,50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 股。

  • 2.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益,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60%為認股價格,且員工認股權憑證自發行日起 屆滿二年後方得按權利期間所訂之比率分期執行,認股價格以不低於收盤價之60%訂定,應屬合理。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 認股權人以本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 及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如認股權人具本公司經理人或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身分 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認股權人非具本公司經理人或未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 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辦理。

  • 4.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 5.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114年2月13日前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每股40.32元為推估市價,預估認股價格為每股24.19元 ,預估全數發行可能費用化之總費用為新臺幣24,192仟元;如以民國114年12月開始發行,暫估民國114年至民國118年每股稅後盈餘影響金額說 明如下:

明如下:
年度 費用化金額 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盈餘
114 年 756,000 413,358,540 0.00
115 年 9,072,000 413,358,540 0.02
116 年 8,668,800 413,491,873 0.02
117 年 4,032,000 415,058,540 0.01
118 年 1,663,200 416,258,540 0.00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稀釋尚屬有限,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開 會 通 知 書

  • 一、茲訂於一一四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假桃園市中壢區春德路101號(和逸飯店桃 園館-珍珠廳),召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3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5.113年度董事酬金報告。6.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及第四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本公 司「公司章程」案。2.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臨時動議。

  • 二、董事會決議分派:盈餘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元;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50股。

  • 三、本公司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說明詳如附件。

  • 四、本次股東會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召集事由,其主要內容,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項下 「電子文件下載」項下之「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點選「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或「股東會各項議案 參考資料」查詢。

  •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3月17日至114年5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 六、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至希查照撥冗出席。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三聯 出席簽到卡(無需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出席;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四聯委託書後全聯折疊寄回,並請於開會五日前送 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俟經該部核對資料無誤後,製發出席簽到卡寄交予受託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會 ,如受託代理人於開會前一天仍未收到出席簽到卡,請於開會當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會場辦理出席。

  • 七、本次股東會若有委託書徵求人,本公司依規定擬將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彙總於114年4月14日前上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會(證基會網址:https://free.sfi.org.tw)。投資人進入該網址後,請於「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證券代號查詢。

  • 八、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4月15日至114年5月12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 東e服務」(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點選「電子投票」並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

  •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十、敬請查照辦理為荷。

  • 此 致

貴股東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委託書使用須知

  •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 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 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四、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或徵求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簽名或蓋章欄內簽名或蓋章即可。

  • 五、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 彙總公告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 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指 派 書 茲指派 君 擔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出席貴公 司一一四年五月十五日股東常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致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蓋章):

  • 六、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 七、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中華民國1 1 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