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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DC AGM Information 2023

Jul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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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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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開會時間: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開會地點:本公司頭份廠(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號)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安侯建 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眉芳會計師及吳政諺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 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決算表冊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

  •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本公司 民國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 四。

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由: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 265,599,187 元,民國一一一年度稅後淨利為 233,114,088 元,加計本 年度認列未分配盈餘加項之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本期變動數 94,328,115 元,減計本年度認列未分配盈餘減項之首次採用新公報 調整淨額(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修正) 之 212,442,444 元、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 393,023,392 元,合計本期待彌補虧損為 12,424,446 元,擬以法定 盈餘公積 12,424,446 元撥補之,期末待彌補虧損為 0 元,本年度擬不 分派股息紅利。

  • 二、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

1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由:擬於普通股上限為五億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提請 公決。

  • 說明: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擬於普通股 上限為五億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建請授權 董事會於適當時機,擇一次或分次辦理。其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授權董事會辦理原則:

  • ( ) 現金增資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自律規則」)之 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之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 ,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發行之。

  • ( ) 擬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就需公開承銷 部份之銷售方式,授權董事會採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方式擇一 進行,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1. 若採詢價圈購方式:

      • 擬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 10% 15%

      • 由員工按實際發行價格優先認購,其餘 85% 90% 依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擬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 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 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員工若有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其發行價格依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自律規則之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申 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 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 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於圈購期間完畢後, 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彙總圈購情形及發行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

    2. 若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 ~

    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 10% 15% 由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

2

~ 撥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 10% ,其餘 75% 80% 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股份 不足一股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購之。其發行價格依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自律規則之規定 ,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 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 股價之七成。

  • ( ) 以上公開承銷銷售方式,擬提請授權董事會依法辦理相關事項 。

  • ( )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 ( )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所募集之資金係為償還銀行借款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提升經營效益, 對公司未來發展應有正面助益。

  • ( ) 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 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 相關事項,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另現金增資各相關事項,未來 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 )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 基準日、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 ) 有關前述第二款之發行方式,如因法令規定變更須配合修正或 因客觀環境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 ) 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 案由: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公決 。

說明:

  • 一、 為符合現行法規,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 條文。

  • 二、 修正內容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六: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條文對照表。

3

第三案(董事會 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第二十二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公決。
說明:
  • 一、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可。」

  • 二、 為使本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順利執行業務,擬提請解除本 公司第二十二屆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新增部分)。

  • 三、 擬提請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內容如下:


姓 名 兼任情形(有關競業部分)
法人董事
代表人
威京開發投資()公司
代表人:陳瑞隆
中普氣體()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
代表人
京華租賃()公司
代表人:林坤銘
泰緯生命科技()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轉投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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