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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a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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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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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规范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加强决策的 严谨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议案是指各部门提交的需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的事项。提案范围包括且不 限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管理,归口于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事办”)。
第二章 董事会议案分类及要求
第四条 按照所涉及事项的性质,本制度中所称提交议 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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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重大投融资项目类;
-
(四)重大资产重组、处置类、减值类;
-
(五)全面预算及财务决算类;
-
(六)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类;
-
(七)组织机构和重大人事管理事项类;
-
(八)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类;
-
(九)所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类;
-
(十)公司治理类(含子公司);
-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类;
-
(十二)财务资助类;
-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等
-
规定的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其它议案。
第五条 公司全年召开4 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可根据公 司运营实际情况而定增加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包括且不限于 如下议案:
| 序号 | 董事会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牵头部门 |
|---|---|---|---|
| 1 | 第一次定期会议 (1 月份) |
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 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
| 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 财务部 | ||
| 年度投资计划 | 战略发展部 | ||
| 年度融资计划 | 财务部 | ||
| 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 | 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 ||
|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 董事办 | ||
| 年度审计计划 |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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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度培训计划以及其他内容等 | 人力资源部 | ||
|---|---|---|---|
| 2 | 第二次定期会议 (4 月份) |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 董事办、财务部 |
| 上市公司一季度报告 | 董事办、财务部 | ||
| 一季度工作报告 | 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 ||
| 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财务部 | ||
| 利润分配方案 | 财务部 | ||
|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 ||
| 3 | 第三次定期会议 (8 月份) |
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 | 董事办、财务部 |
| 上半年工作报告 | 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 ||
| 上年度经理层副职考核结果及 薪酬兑现方案 |
财务部、党委工作 部、董事办 |
||
| 三年滚动计划 | 战略发展部 | ||
| 中期预算调整方案 | 财务部 | ||
| 4 | 第四次定期会议 (11 月份) |
上市公司三季度报告 | 董事办、财务部 |
| 三季度工作报告 | 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 ||
| 下一年预算草案 | 财务部 | ||
| 下一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 董事办 |
- 注:上述定期会议的议题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第六条 董事会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定,并属于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 度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
-
(二)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策事项;
-
(三)不得有损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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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书面形式提交。
第七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内容应做到:目标明确,论 证充分,资料完整、程序合规,并应就提案内容提供详备资 料及详细说明,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一)提案目的、意义;
(二)提案内容介绍 ;
(三)交易对方的信用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如 适用);
(四)可行性和合规性(如适用);
(五)作价方法和作价依据(如适用); (六)经济效益测算(如适用);
(七)该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八)损益、风险及对策(如适用)。
涉及投资、融资、担保、关联交易、资产交易等方面的 提案,还应一并提交但不限于意向书、协议、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公司要求的其它资 料。同时,还应满足深交所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 议案的申请及审核流程
第八条 每次董事会定期会议时间确定后,董事会办公 室应下发通知征集董事会议案,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提 交董事会议案。董事会议案应尽可能在董事会定期会议上提 出。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的,需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也可即 时提交董事会议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 报请董事长召集临时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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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相关部门 应就部分特定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而未提交相应提案的,董 事会办公室有权责令相关部门提交议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案由公司提案申请部门填写,提 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进行合 规性和完整性审核,经董事会秘书审查后,按照公司相关程 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议案申请部门应填写《董事会提案审批表》(详 见附件一),详细列明提案部门、申请时间、议案名称及内 容基本情况,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与 议案相关资料一同报公司董事办。
第十一条 提交董事办的提案应同时提交书面版本和电 子版本。提出议案的部门应对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的一 致性负责。
第十二条 各提案部门应当在定期会议召开前15 日、临 时会议召开前7 日将会议资料提请董事办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董事办在收到提案的书面和电子材料后,负 责对相关提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如认为提案内容不符合本制 度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权要求申请 部门修改或者补充;如认为提案内容需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 议的,有权要求提案人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议意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办在审核和备案工作完成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格式指引要 求,草拟董事会议案(含议案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材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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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后,填写后附的《董事会议案汇总审批表》(附件二),由 董事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长逐级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后形成正式议案。提案人有配合编制议案的义务。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正式议案(含议案所需要的相关 材料)确定后,经董事长同意,方可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 知、议案及相关材料应按规定时间送交各位董事,并抄送公 司监事,确保董事、监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议案及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案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需经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其他审议程序 的,应履行相应程序。董事会议案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 应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 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办具体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 开、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工作,并根据参会人员意见和建 议对相关议案、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章 董事会议案归档
第十八条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是董事会会议材料的重 要组成部分。董事会会议结束后,董事会议案应当与会议的 其他相关材料一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董事会办公室 应按照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 料进行归档,董事会议案的保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
第十九条 董事会结束后,董事办应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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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董事会提案过程、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决 议均属于内幕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至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提案部门经办人、提案部门主管领导、董事办、董事、监事 等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议案中未披露的财务 数据、决议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不得散 布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议案提案部门应对议案内容负责和解释, 若因材料不全或未按时间要求提交议案导致影响董事决策 及形成决议的,提案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管理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依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 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1.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2.董事会议案汇总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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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附件1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
|---|---|---|---|---|
| 经办人: | ||||
| 提案部门 | 提案时间 | |||
| 董事会会议届次 (董事办填写) |
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 |
|||
| 提案名称(具体 提案内容附后) |
序号 | |||
| 提案部门负责人 审批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
| 提案部门主管领 导审批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1.一个申请表中可以包含多个提案。提案以附件形式附后;
2.此表经提案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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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汇总审批表
| 附件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汇总审批表 |
附件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汇总审批表 |
|---|---|
| 经办人: | |
| 会议届次 | 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 |
| 会议通知时间 | |
| 会议召开时间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 董事办 审批意见 | |
| 董事会秘书 审批意见 | |
| 董事长 审批意见 | |
| 说明:此表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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