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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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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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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对外收购资产相关事项,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 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达光电,证券代码:002189)自2017 年9 月8 日 (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 年9 月8 日、2017 年9 月15 日发布 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020)。
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 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9 月22 日(星期五)开市起 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7 年9 月22 日、2017 年9 月29 日、 2017 年9 月30 日、2017 年10 月13 日、2017 年10 月20 日、2017 年10 月27 日、2017 年11 月3 日披露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利达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利 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5)、《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0)、《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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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 年11 月8 日前(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2 个月内) 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 年 11 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 年11 月 8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 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光电相关行业公司股权。交易对方即标的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2.交易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展开了多轮的沟通、交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尚在磋商中,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 式协议。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 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审计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目前,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与相关各方进行积 极沟通、咨询、论证,并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
-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前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 括: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审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 交易的预审核批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履行各项审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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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相关部门的事前审批,且涉及的审计、评估、 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 案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于2017 年11 月8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 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 股票将于2017 年11 月8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 年12 月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 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如公司预计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 牌筹划重组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延期复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股票最晚将于2017 年12 月8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 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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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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