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ostar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26, 2012

54243_rns_2012-07-26_6ee5f000-e6a8-4623-8860-a49e274f9a2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以现金分 红为主的分配方式。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 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为主进行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在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6 日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