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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Nov 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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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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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A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光电”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下配售不超过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比例为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 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 格。
4、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 年11 月8 日(T-5 日)(周四)至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 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北 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 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 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 网下配售。 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下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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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17:00 (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 价将视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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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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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配售时间:2007 年11 月14 日(T-1 日)(周三)9:00~17:00 至2007 年11 月15 日(T 日)(周四)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7 年11 月15 日(T 日)(周四)9:30~11:30、13:00~ 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 年11 月7 日(周三)登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 年 11 月7 日(周三)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 | 11 月7 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5 | 11 月8 日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
| T-4 | 11 月9 日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
| T-3 | 11 月12 日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7:00) |
| T-2 | 11 月13 日 |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 | 11 月14 日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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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开始(9:00-17:00) 网上路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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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 | 11 月15 日 |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
| T+1 | 11 月16 日 |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
| T+2 | 11 月19 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
| T+3 | 11 月20 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退款 |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 号令)的要求,主 承销商将于2007 年11 月8 日(T-5 日)(周四)至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期间,在上海、北京、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 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
| 11月8日 | 9:30-11:30 | 北京国宾酒店2楼黄浦2厅 |
| 11月9日 | 9:30-11:30 |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2楼锦绣厅 |
| 11月12日 | 9:30-11:30 | 深圳圣庭苑酒店2楼多功能3厅 |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 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 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 网下配售。 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下称配 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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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 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参与回执见附件)于2007 年11 月7 日(T-6 日)(周三)下午15:00 前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 下午17: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 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 年11 月14 日(T-1 日)(周三) 公告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利达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公告》中公布。
6、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截至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17:00,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 对象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该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 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 下午17:00(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 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海通证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 系 人:汪烽、周伟铭、张虞、缪苗
021-23219496 021-23219490 021-23219503 咨询电话: 、 、 021-63411627 021-63411312 021-63411291 021-23219483 联系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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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件一: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初步询价表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
| 主承销商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周伟铭、张虞、缪苗 | 联系电话:021-23219496、23219490、23219503 | ||||||
| 接收询价表传真 | 021-63411627、63411312、63411291、23219483 | ||||||
|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 |||||||
| 询价对象全称 |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 |||||||
| 经办人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 经办人传真 | 经办人电子信箱 | ||||||
|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 |||||||
| 报价区间 | 价格上限(元) 提示:价格上限最高为价格 下限的120% |
||||||
| 价格下限(元) | |||||||
|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 意向 |
申购□ | 拟申购数量(万股): | |||||
| 未确定□ | 不申购□ | ||||||
| 报价依据 (可另附页说明) |
|||||||
| 对主承销商投资价值 研究报告的评价(分 值高者为优) |
客观性评价 | 5□ 4□ 3□ 2 □ 1□ | |||||
| 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 | 5□ 4□ 3□ 2 □ 1□ | ||||||
| 总体评价 | 5□ 4□ 3□ 2 □ 1□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 单位签章: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
2、本表须于2007 年11 月12 日(T-3 日)(周一)17:00 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海通证 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 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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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询价对象名称 | |||
|---|---|---|---|
| 询价对象类型 | |||
| 是否参加初步询价 | 是□ | 否□ | |
| 是否参加推介会 | 是□ | 否□ | |
| 如参加,拟参加场次 (具体场次参见《现场推介 会时间表》) |
北京( 月 日)□ | ||
| 上海( 月 日)□ | |||
| 深圳( 月 日)□ | |||
| 参会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
| 参会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希望获取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的方式 |
1、在现场推介会当面派送□ | ||
| 2、传真送达□ | |||
| 3、电子邮件□ |
注:如需要专门派送,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联系电话: 021-23219496 、 23219490 、 23219503
传 真: 021-63411627 、 63411312 、 63411291 、 23219483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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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之盖章页)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 11 0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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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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