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ostar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30, 2021

54243_rns_2021-12-30_b38b7430-9845-4cc4-9a1e-a47b40d10a3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光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 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 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条件。公 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指标科学、合理、考核体 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达到稳定核心团队和实现激 励计划考核的目的。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相关董事履行了回避表 决程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1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