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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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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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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2016 年4 月15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 年4 月27 日以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 宗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届监事会决定推荐李宗杰先生、邢春生先生、邓骥勐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李宗杰先生、邢春生先生、 邓骥勐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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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 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 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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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宗杰,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洛阳北方企业集团公司会计;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科长、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北京石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河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 会主席。李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邢春生,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曾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河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邢春生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骥勐,男,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会 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审部副主任、河南南方 辉煌图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现 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邓骥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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