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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Jul 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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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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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6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11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在南阳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 公司董事王志亮、李智超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左月夕、唐翰岫、肖连 丰、宣明、高其富、郭耀黎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亮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 理李智超先生提名,决定聘任陆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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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们已审阅了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于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全文刊登在 2011 年 7 月 22 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 com.cn。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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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陆伟,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大专,助理经济师。曾任成都光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六车间技术员,销售处销售员、副处长,销售公司总经理,非球 面事业部部长兼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光玻制品事业部部长兼成都 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陆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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