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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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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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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财务公司 关联方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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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财务公司关联方存贷款 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1-2 方占用资金及财务公司关联方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二、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公司关联方 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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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财务公司关联方 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0375 号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财务公司关联方存贷款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 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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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财务公司关联方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 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 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金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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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件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金占用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5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
2015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15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
2015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票据 | 1,150.19 | 4,409.18 |
2,466.24 |
3,093.13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4,493.14 | 4,020.88 |
5,279.22 |
3,234.80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票据 | 400.00 | 400.00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460.59 | 708.00 |
716.32 |
1,452.27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8.48 | 58.47 |
66.93 |
10.02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0.61 | 378.56 |
353.41 |
24.54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0.49 | 6.59 |
5.23 |
1.86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0.82 | 9.42 |
1.40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小计 | 7,122.28 | 9,992.50 |
8,896.77 |
8,218.02 |
|||||
| 关联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
|||||||||
|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 与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1,526.21 | 4,974.19 |
4,894.13 |
1,606.27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日本清水株式会社 | 与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34.10 | 208.38 |
201.53 |
40.95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 任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应收账款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848.37 | 844.61 |
3.7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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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说明 第 3 页
| 小计 | 1,560.31 | 6,030.94 |
5,940.27 |
1,650.98 |
|||||
|---|---|---|---|---|---|---|---|---|---|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
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2.82 | 2.44 |
10.38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代收代 垫 |
代垫代收 款项 |
|||||
| 2,472.30 | 2,167.16 |
305.14 |
|||||||
| - | |||||||||
| 小计 | - | 2,485.12 |
2,169.60 |
315.52 |
|||||
| 总计 | 8,682.59 | 18,508.57 |
17,006.63 |
10,18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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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说明 第 4 页
附件 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公司关联方存贷款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一、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利率 |
|---|---|---|---|---|---|
| 贷款: | |||||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 |||||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
|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 |||||
| 贷款合计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存款: | |||||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 |||||
| 26,530,325.44 | 1,106,785,089.44 | 1,082,991,314.65 | 50,324,100.23 | ||
| 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
| 存款合计 | 26,530,325.44 | 1,106,785,089.44 | 1,082,991,314.65 | 50,324,100.23 |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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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说明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