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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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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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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3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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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1-2 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二、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1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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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0351 号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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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第 1 页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 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 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佳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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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第 2 页
附件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资金占用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
2013 年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
2013 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 |
2013 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
2013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额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4,677.68 | 4,435.93 | 2,498.22 | 6,615.39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票据 | 2,147.64 | 1,450.00 | 697.64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 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139.67 | 1,026.22 | 888.2 | 1,277.69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49.99 | 310.18 | 291.23 | 68.94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控制 |
预付账款 | 10.04 | 81.2 | 91.24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 司 |
实际控制人 | 预付账款 | 30 | 30 | 担保费 | 经营往来 | |||
| 小计 | 5,907.38 | 8,001.17 | 5,248.89 | 8,659.66 | |||||
| 关联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
|||||||||
|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 限公司 |
与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 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1,721.75 | 4,248.50 | 4,267.34 | 1,702.91 | 货款 | 经营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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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 社 |
与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 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156.02 | 658.11 | 768.01 | 46.12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 社 |
与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 司同受控制 |
预付账款 | 73.72 | 73.72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小计 | 1,877.77 | 4,980.33 | 5,109.07 | 1,749.03 | |||||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
南阳南方长虹科技有 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4.85 | 64.85 | 129.7 | 货款 | 经营往来 | |
| 小计 | 64.85 | 64.85 | 129.7 | ||||||
| 总计 | 7,850.00 | 13,046.35 | 10,487.66 | 10,408.69 | |||||
| 法定代表人:李智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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