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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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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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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 2012 ]第 2-0090 号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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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审核报告„„„„„„„„„„„„„„ 第 2 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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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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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2011 年度的合并股东权 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2011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2 年3 月24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 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 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编制 和对外披露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1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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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1 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11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 2011 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11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1 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现大股东及其 | ||||||||||
| 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前大股东及其 | ||||||||||
| 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总 计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1 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11 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 2011 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 2011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1 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 | 应收账款 | 2,668.09 | 2,509.13 | 2,750.53 | 2,426.69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 |||||||||
| 控制 | 应收票据 | 594.19 | 594.19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预付账款 | 3.00 | 432.60 | 435.60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 | ||||||||||
|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 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 应收账款 | 1,760.46 | 1,549.89 | 2,124.93 | 1,185.42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控制 | ||||||||||
| 上市公司的子 | ||||||||||
| 公司及其附属 | 南阳南方长虹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7.56 | 1,538.46 | 1,656.61 | 59.41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企业 | ||||||||||
|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 和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232.52 | 1,484.58 | 1,150.70 | 566.42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43.23 | 43.23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 和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522.71 | 1,946.60 | 2,235.26 | 234.05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合 计 | - | - | - | 5,407.57 | 10,055.45 | 9,961.26 | 5,501.78 | - | - |
法定代表人: 王志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子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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