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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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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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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 2011 ]第 2-0110 号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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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审核报告„„„„„„„„„„„„„„ 第 2 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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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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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0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2010 年度的合并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2010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编制 和对外披露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重大不一致之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0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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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 科目 |
2010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10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10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10 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8,964,581.98 | 35,134,914.42 | 27,418,568.00 | 26,680,928.40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576,017.04 | 576,017.04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 河南南方辉煌图像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1,668.17 | 1,668.17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1,113,497.02 | 15,753,731.72 | 9,262,673.81 | 17,604,554.93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 小计 | 30,078,079.00 | 51,466,331.35 | 37,258,927.02 | 44,285,483.33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
|||||||||
|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432,267.57 | 432,267.57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 和日本清水(香港) 有限公司同受控制 |
应收账款 | 7,104,692.03 | 22,904,487.81 | 24,782,055.46 | 5,227,124.38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 小计 | 7,104,692.03 | 23,336,755.38 | 24,782,055.46 | 5,659,391.95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
南阳南方长虹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57,877.74 | 23,240,799.50 | 22,123,063.55 | 1,775,613.69 | 货款 | 经营性 占用 |
| 小计 | 657,877.74 | 23,240,799.50 | 22,123,063.55 | 1,775,613.69 | |||||
| 合计 | 37,840,648.77 | 98,043,886.23 |
84,164,046.03 |
51,720,488.97 |
法定代表人: 张守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子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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