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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Mar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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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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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大信核字[2009]第2-0010 号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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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大信核字(2009)第2-0010 号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对2008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证券交易所的内部控制指引建 立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和编制认定书并确认认定书所述的 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的完整性、真实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上述认定书中所述与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 行了审核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 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 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证券交 易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于2008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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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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