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10, 2021

55764_rns_2021-12-10_52f83a05-c6cb-454d-ad57-f2627b0bba34.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0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572,1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6%)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3,572,174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6%。

持本公司股份7,07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9%)的股东东莞红 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7,073,000 股。其中,采取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 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72,174 1.06%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73,000 2.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 减持计划
  1. 拟减持的原因:投资原因。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72,174 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2)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073,000 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1.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减持不 超过3,572,17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拟减持不超过7,07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9%。

  2.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1.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2.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二) 减持承诺情况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佳禾智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 在首次减持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通过其 他方式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4 个交易日通知佳禾智能,并在 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若佳禾智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佳禾智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佳禾智能所有。且 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佳禾智能损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 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 2、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