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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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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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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0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572,1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6%)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3,572,174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6%。
持本公司股份7,07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9%)的股东东莞红 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7,073,000 股。其中,采取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 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72,174 | 1.06% |
|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073,000 | 2.0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 减持计划
-
拟减持的原因:投资原因。
-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72,174 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2)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073,000 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减持不 超过3,572,17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拟减持不超过7,07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9%。
-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二) 减持承诺情况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佳禾智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 在首次减持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通过其 他方式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4 个交易日通知佳禾智能,并在 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若佳禾智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佳禾智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佳禾智能所有。且 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佳禾智能损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 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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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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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