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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2

Aug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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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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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肖伟群,高级管理人员杨明、严凯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董事兼总经理肖伟群,持有公司4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118%),计划自本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0%)。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明,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95%),计划自本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8,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24%)。

3、副总经理严凯,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5%),计划自本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8,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24%)。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 肖伟群、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明、副总经理严凯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肖伟群 董事兼总经理 40,000 0.0118%
杨明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2,000 0.0095%
严凯 副总经理 32,000 0.00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

  •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肖伟群 10,000 0.0030% 计划自本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杨明 8,000 0.0024%
严凯 8,000 0.0024%

4、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IPO 稳定股价承诺: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股价稳定措施,并保证该等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若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同意以本 人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通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所获现金分红或现 金薪酬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3、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 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 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 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对 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 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 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肖伟群、杨明、严凯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肖伟群、杨明、严凯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肖伟群、杨明、严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肖伟群、杨明、严凯将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肖伟群、杨明、严凯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肖伟群、杨明、严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