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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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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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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8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0 年11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 ——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

  •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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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 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0 年11 月1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46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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