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22, 2019

55764_rns_2019-09-22_909efa3e-3553-4506-a29f-e0aa091aca9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佳禾智能首发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picture [21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2 号、 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 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 /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 /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 /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 /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一九年二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 言..................................................... 3 第二部分 期间变化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6 三、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 7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 7 五、发行人的设立 ...................................................... 11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 12 七、发起人和股东 ...................................................... 18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21 九、发行人的业务 ...................................................... 21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2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9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9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54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54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54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55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 56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63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65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65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66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66 二十三、结论意见 ...................................................... 66 第三部分 签署页.................................................... 68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境内专利权..................................... 69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第一部分 引 言

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 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 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根据发行人财务报表 更新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变化情况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为 回复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 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回复中国证监 会的反馈意见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

鉴于发行人原申报材料中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现发行人聘请的天职会计师已对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287 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本所律师就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期间内”)有关事 项发生的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并就核查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前述《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 见书的补充,前述《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中的不一致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发行上市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上报中国证 监会,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报告期”“最近三年”均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前述《律师工作报告》《法 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明以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期间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架构图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架构情况如下:

==> picture [415 x 2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发行人基本概况

发行人系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由文富投资、文昇投资、文宏投资、文曜投 资、派康投资、严帆、范崇东、东莞红土、中比基金、深创投、吴琼波等发起人 以佳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0810570916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南路 6 号 1 栋 506 室

法定代表人:严文华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

实收资本:12,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10 月 17 日至长期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产品, 精密电子产品模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 软件的开发、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600 52.80
2 东莞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8.00
3 东莞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8.00
4 东莞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8.00
5 深圳市派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 5.60
6 严帆 700 5.60
7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 4.00
8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500 4.00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 2.00
10 吴琼波 250 2.00
合计 12,500 100.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期间内发行人的基本法律状况及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 变化。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议案及发行人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内容。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24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决议仍在有效期内。

期间内,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议案》,发行人根据发展规划及投资计划将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增加至 57,500.00 万元,增加的募集资金金额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构成如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电声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佳禾电声 26,642.66 26,642.6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佳禾智能 6,460.80 6,460.80
3 补充流动资金 佳禾智能 24,396.54 24,396.54
合计 - 57,500.00 57,500.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了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和授权。发行人处于本次发行上市批准和授权的有效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在创业板上市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同意。

三、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具备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系依法设立 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 规定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律师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依法应满足的各项基本条件逐项重新 进行了核查。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 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文件及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 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广发证券签 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仍有效,广发证券担任发行人保荐人并承销本次发行的 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开发行新股的下列 条件:

(1)根据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内部控 制制度、最近三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以及天职会计师出 具的天职业字[2019]3291 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 下简称“《内控鉴证报告》”)等文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 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最近三年(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997.73 万元、 5,599.65 万元、9,741.67 万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符 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19]3291 号《内控鉴证报告》和发行人全体董事的承诺,发行人最近三年财 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出具 的证明或函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 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股票上市的下列 条件: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2,500 万元,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2)根据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8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前身佳禾有限设立至今的工商登记资料,发 行人系由佳禾有限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佳禾有限成立于2013年10月17 日,于2016年10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自佳禾有限设立至今,发行人 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287号《审计报告》, 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 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按合并报表口径,最近两年(2017年度、 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196.59万元、11,038.57万元,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288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2017年度、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96.94万元、1,296.8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99.65万元、9,741.67 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2)发行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6,695.88万 元,不少于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9,479.52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12,500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根据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作 出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重大业务合同及其说 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发行 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

5.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天职业字[2019]3287《审计报告》及发行 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除整体变更设立时为完善公司组织机构增设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6.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相关议事 规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其提供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中建立了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等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投诉处理机制、 争议协商机制、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该等制度切实保障 了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发行 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会计管理制度。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职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9.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 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天职会计师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市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 有关的内部控制。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 经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查询,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无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1.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 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通过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访谈、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查询、 核查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明细等程序,本所律师确认: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 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 目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除须按《证券法》第十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并取得证券交易所同意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五、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设 立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期间内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 行人的独立性情况。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独立董事吴战篪卸任广东艾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马楠担任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深圳市红土光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总经理、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总经理。除此之外,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 职情况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除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情况更新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情况
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严文华 董事长 文富投资 执行董事兼经理
文昇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文恒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文宏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伟群 董事、总经理
严帆 董事 文富投资 监事
严跃华 董事
严湘华 董事 文曜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玮轩(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马楠 董事 和力共创(深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莞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东莞红土 董事兼经理
深创投 总经理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东莞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东莞市红土创新创业产业母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惠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惠州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总经理
深圳市红土光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总经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总经理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水贝文化传媒(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网信联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拓奇智造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吴战篪 独立董事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迪 独立董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广州市明道灯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贻斌 独立董事 山东优宝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监事
山东安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已吊销)
副董事长
陈亮 副总经理 东莞市鼎弘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已吊销)
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中骥 副总经理
严凯 副总经理
杨明 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富欣伟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曾金林 监事会主席
罗君波 监事
肖超群 职工代表监事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名册、 工资发放清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共计 3,153 人,除退休返聘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劳务合同外,其余员工均与发行人签订了劳动 合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最近三年(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年末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单位:人

单位:人
项目 未缴纳人数 已缴纳人数 已缴纳比例
20181231
其中:养老保险 81 3072 97.43%
医疗保险 76 3077 97.59%
工伤保险 76 3077 97.59%
失业保险 82 3071 97.40%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生育保险 82 3071 97.40%
员工人数合计 3,153
20171231
其中:养老保险 573 3,889 87.16%
医疗保险 571 3,891 87.20%
工伤保险 572 3,890 87.18%
失业保险 573 3,889 87.16%
生育保险 572 3,890 87.18%
员工人数合计 4,462
20161231
其中:养老保险 1,667 1,209 42.04%
医疗保险 1,280 1,596 55.49%
工伤保险 1,266 1,610 55.98%
失业保险 1,667 1,209 42.04%
生育保险 1,281 1,595 55.46%
员工人数合计 2,876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单位:人

单位:人 单位:人
项目 未缴纳人数 已缴纳人数 已缴纳比例
20181231
住房公积金 611 2,542 80.62%
员工人数合计 3,153
20171231
住房公积金 1,430 3,032 67.95%
员工人数合计 4,462
20161231
住房公积金 1,857 1,019 35.43%
员工人数合计 2,876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公司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佳禾
智能
养老
保险
13.00% 8.00% 13.00% 8.00% 13.00% 8.00%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 项目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医疗
保险
1.60% 0.50% 1.60% 0.50% 1.80% 0.50%
失业
保险
0.50% 0.20% 0.50% 0.20% 0.50% 0.20%
工伤
保险
0.14% - 0.40% - 0.40% -
生育
保险
0.70% - 0.70% - 0.46% -
住房
公积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贝贝
机器
人、广
东思
派康
养老
保险
13.00% 8.00% 13.00% 8.00% 13.00% 8.00%
医疗
保险
1.60% 0.50% 1.60% 0.50% 1.80% 0.50%
失业
保险
0.50% 0.20% 0.50% 0.20% 0.50% 0.20%
工伤
保险
0.14% - 0.20% - 0.20% -
生育
保险
0.70% - 0.70% - 0.46% -
住房
公积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佳禾
电声
养老
保险
13.00% 8.00% 13.00% 8.00% 13.00% 8.00%
医疗
保险
1.60% 0.50% 1.60% 0.50% 1.80% 0.50%
失业
保险
0.50% 0.20% 0.50% 0.20% 0.50% 0.20%
工伤
保险
0.39% - 0.70% - 0.70% -
生育
保险
0.70% - 0.70% - 0.46% -
住房
公积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玮轩
电子
养老
保险
13.00% 8.00% 13.00% 8.00% 13.00% 8.00%
医疗
保险
1.60% 0.50% 1.60% 0.50% 1.80% 0.50%
失业
保险
0.50% 0.20% 0.50% 0.20% 0.50% 0.20%
工伤
保险
0.24%/
2.25%
- 0.70% - 0.70% -
生育
保险
0.70% - 0.70% - 0.46% -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 项目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住房
公积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声氏
科技
养老
保险
13.00%/
14.00%
8.00% 13.00%/
14.00%
8.00% 13.00%/
14.00%
8.00%
医疗
保险
6.20%/
5.20%/
0.60%
2.00%/
0.20%
6.20%/
0.60%
2.00%/
0.20%
6.20%/
0.60%
2.00%/
0.20%
失业
保险
1.00%/
0.80%/
0.56%
0.50%/
0.30%
1.00% 0.50% 1.00% 0.50%
工伤
保险
0.14% - 0.14% - 0.20%/
0.14%
-
生育
保险
0.45% - 0.50% - 0.50% -
住房
公积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广东
佳禾
新能
电子
有限
公司
(已
注销)
养老
保险
- - - - 13.00% 8.00%
医疗
保险
- - - - 1.80% 0.50%
失业
保险
- - - - 0.50% 0.20%
工伤
保险
- - - - 1.00% -
生育
保险
- - - - 0.46% -
住房
公积
- - - - 5.00% 5.00%

4.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新员工入职、农村户籍员工自愿放弃、退休返聘等 原因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以发行人各期期末人数 作为每期人数的测算依据,根据发行人各期期末单月人均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金额测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缺口金额和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社会保险未缴纳金额 50.53 350.44 789.29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 98.20 130.42 169.39
“五险一金未缴纳金额合计 148.73 480.86 958.67
当期利润总额 12,452.56 6,934.11 3,477.25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五险一金 补缴占利润总额
比例
1.19% 6.93% 27.57%

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报告期内 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比例持续增加,发行人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况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逐年降低。2018 年 12 月, 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降低至 2.5%、19%左右;2018 年度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需补缴的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降低至 1.19%。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用 工协议,在包装等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该等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替 代性的特点,不涉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岗位。最近三年各期期末,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单位:人

单位:人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 269 227 921
公司在册员工总数 3153 4,462 2,876
用工总数 3422 4,689 3,797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用工总数
的比例
7.86% 4.84% 24.2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 2018 年年末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用工总数的比例为 7.8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五)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取得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石排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出具无违规证明的情况。根据东莞市人力 资源局松山湖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劳动用工证明》,发行人、贝贝 机器人、广东思派康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遵守劳动用 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要求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因违反 相关规定而受到调查等情况,也没有发现有员工因劳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根据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排分局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证明》,佳禾电声、玮轩电子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有因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劳动监察 大队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声氏科技有限公司守法情况的证明》, 声氏科技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因违反有关劳动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取得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局出具无违规证明的情况。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证 明》,发行人、佳禾电声、玮轩电子、贝贝机器人、广东思派康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有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的记录;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 声氏科技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佳禾电声、玮轩电子、贝贝机器人、广东思派康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至《证 明》出具日不存在住房公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声氏科技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至《证 明》出具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六)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期间内发行人在业务、资产、生产、人员、机 构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业务 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 售系统,发行人的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七、发起人和股东

(一)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 人的发起人及股东情况。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股东工商信息变化如下:

1.深创投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创投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增加注册资本至 542,090.1882 万元,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843.407 28.20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696 20.00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
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8000 10.80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
7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29 2.44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
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
合计 542,090.1882 100.00
  • 2.东莞红土

(1)根据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粤莞核变通内 字[2018]第 1801196327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红 土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减少注册资本至 40,000 万元,各出资人同比例减资。本 次变更完成后,东莞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000 35
2 东莞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8,000 20
3 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 20
4 东莞市松山湖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4,000 10
5 东莞市海通工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4,000 10
6 宜昌盛合科技有限公司 2,000 5
合 计 40,000 100
  • (2)根据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粤莞核变通内

  • 字[2019]第 1900071879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市 物业管理中心将持有东莞红土 20%计 8,000 万元的出资额无偿划转给东莞市科创 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东莞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000 35
2 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8,000 20
3 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 20
4 东莞市松山湖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4,000 10
5 东莞市海通工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4,000 10
6 宜昌盛合科技有限公司 2,000 5
合 计 40,000 100
  1. 文恒投资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1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1 月 7 日,文恒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东莞市文恒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陈海将 0.6667%计 2 万元的出资额以 7.07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严文华。2018 年 11 月 8 日,文恒投资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文恒投资的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严文华 普通合伙人 76.50 25.50
2 富欣伟 有限合伙人 100.00 33.33
3 刘海兵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4 卢杰海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5 刘 芳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6 欧阳海庆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7 李望攀 有限合伙人 5.50 1.83
8 白 严 有限合伙人 5.50 1.83
9 罗君波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10 王佳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11 唐志林 有限合伙人 4.50 1.50
12 戴石松 有限合伙人 3.50 1.17
13 刘志华 有限合伙人 3.50 1.17
14 彭 伟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15 刘利成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16 刘细林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17 罗 飞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18 丁万跃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19 李 晟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0 林富能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1 王七三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2 黎克华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3 周 波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4 韦成意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5 周小立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6 阳仕兴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7 赵国华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8 王发忠 有限合伙人 2.50 0.83
29 张丽芳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0 邓仁宝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1 唐小宗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2 凌锡珠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3 熊立军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4 郭兰桂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5 李四华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6 赵瑞兰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7 张开浪 有限合伙人 2.00 0.67
38 王军华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49 利慧卿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40 欧回兵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41 李彦娜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2 莫祖松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43 曾祥强 有限合伙人 1.00 0.33
44 蔡 勇 有限合伙人 0.50 0.17
45 彭文中 有限合伙人 0.50 0.17
合计 300.0 100.00

(三)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的其他发起人和股东未 发生变化,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期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股 本及演变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期间内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现有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真实、合法、有效。

九、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 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许可及资质证书未发生变化。

(二)境外经营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开 展境外经营活动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香港刘林陈律师行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佳禾香港、香港玮轩、 香港思派康的法律意见书,佳禾香港、香港玮轩、香港思派康合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经营的业务不需要有关部门特别的批准和备案,期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民 事诉讼记录、刑事诉讼记录、逾期未清缴的利得税或罚款。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实际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主要收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均来自于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业务。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经 营一种业务,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重要股东、发行人控制的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文富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 方均未发生变化。

2.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由发行人上述关联自 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 人及其股东、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更新如下: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1 东莞市文恒
实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300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持有25.5%
出资额并担
任普通合伙
2 华容县扶兴
非融资性担
保有限公司
1,000 以自有资金对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非融
资性担保;投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配偶刘新
平持有50%出
资额并担任
执行董事
3 玮轩(香港)
有限公司
已发行港
币1元
贸易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持有100%
股份并担任
董事,正在办
理注销手续
4 共青城泽清
有爱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持有
90%出资额并
担任有限合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伙人
5 深圳市羽扇
互娱科技有
限公司
100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
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持有
100%出资额
6 深圳极点股
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
1,000 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持有
55%出资额并
担任总经理,
胡晓斌配偶
龙婷担任监
7 衢州日出电
器有限公司
30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绝缘制品、
电线电缆、其他电工器材的销售
发行人董事
兼总经理肖
伟群胞弟肖
向群持有50%
出资额并担
任执行董事
兼经理
8 杭州日源电
器有限公司
100 电线组装(用于电子产品、电器产品、
汽车电器、机械产品、汽车配件、摩托
车配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
的制造。电线组装(用于电子产品、电
器产品、汽车电器、机械产品、汽车配
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
器具)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发行人董事
兼总经理肖
伟群胞弟肖
向群持有50%
出资额并担
任监事
9 东莞市鼎弘
塑胶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
50 加工、销售:塑胶制品、五金、电子产
发行人副总
经理陈亮持
有8.88%出资
额并担任法
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兼经
理,已于2011
年10月吊销,
未注销
10 深圳市雄韬
电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5,011.32 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
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
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
统、电池管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
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
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
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
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
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
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
口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
发行人副总
经理陈亮胞
弟陈宏担任
董事兼副总
经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统和
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
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UPS(不间
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
零部件、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充电
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
危险品及其他限制项目);充电站投资
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
11 湖南省娄底
市嘉和机械
技术有限公
300 机械设备、模具、健身器材、电子陶瓷
产品生产、销售
发行人副总
经理胡中骥
胞兄胡勇担
任副董事长
12 湖南宜泰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200 智能家居系统及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产品安装;机
器人研发及销售;适老产品、医用智能
产品的安装、销售。
发行人副总
经理兼财务
负责人杨明
配偶刘湘华
持有100%出
资额并担任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13 和力共创(深
圳)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300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
发行人董事
马楠持有50%
出资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14 东莞昭金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150 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业务;实业投资
发行人董事
马楠持有40%
出资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15 深圳市创新
投资管理顾
问有限公司
500 创业投资顾问,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企
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顾问服务,企业
现财顾问服务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总
经理
16 东莞红土创
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经
17 东莞红土股
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经
18 深圳市红土
智能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1,00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总
经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
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
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
理业务);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9 东莞市红土
创新创业产
业母基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1,000 基金管理、高新产业项目投资、创业投
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实业投资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事兼经理
20 惠州红土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11,00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事兼总经理
21 惠州红土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10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经
22 金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19,500 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塑料产品、五
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产品和机械
设备。产销: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
含电镀),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
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印刷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23 水贝文化传
媒(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
3,267.6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
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投资文化产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活动策划;平面
设计;企业形象广告策划;会议策划;
展览展示策划;橱窗展示装饰设计;珠
宝摄影;广告发布数字终端的研发、设
计及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
成的技术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
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24 深圳市网信
联动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
公司
5,778.7 通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及销售;网络及其设备的技术开发、
销售和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
[2001]2153号文经营),通信及网络技
术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通信
及相关设备的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
服务和上门维修(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25 广东格林精 31,000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精密 发行人董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密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模具制品、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电子
零配件、金属与塑胶表面处理(电镀除
外);消费电子产品无线技术应用研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与以上产品相关的
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
服务;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一站式解决方
案(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
于一体);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不涉及限制类
项目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
马楠担任董
26 深圳拓奇智
造家居新材
料股份有限
公司
25,894 家居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国内贸易,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室内外装饰
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设计;平
面及立体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
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智
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
络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安装;自有物业租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27 深圳市海目
星激光智能
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15,000 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
相关部件/元件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
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销售;设备租
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激光设备、自
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
的生产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董
28 深圳市红土
智能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100,000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总
经理
29 东莞红土创
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0,000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执
行总经理
30 深圳市红土
光明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30,000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
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
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
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
发行人董事
马楠担任总
经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31 气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70 集成电路的研发、测试封装、设计、销
售(不含蚀刻等有工业废水产生的工艺
及其他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发行人独立
董事吴战篪
担任独立董
32 广州惠威电
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2,467.64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卫
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音响设备制
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零
售;家用电器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吴战篪
担任独立董
33 广东瑞德智
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7,080 研制、生产、销售:家电智能控制器、
家电配件、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和电子
产品,电磁炉整机,智能家电整机,LED
驱动电源、控制系统、照明产品及配件,
新能源控制器、逆变器、控制柜、分布
式电源、发电设备及集成配套产品,电
力自动化设备、电动车辆控制器、不间
断电源、储能电源、电能控制系统等电
力电源设备,物联网智能家电产品及系
统集成、智能家庭系统解决方案、网关
产品及信息系统平台、家电全生命周期
数据服务平台及RFID读写设备、配套
软件,软件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
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担
任独立董事
34 广州市明道
灯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6,069.44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家具制造;照明灯具
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
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电影机
械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照明灯光
设计服务;音响设备制造;舞台灯光、音
响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音频和
视频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
炉除外);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电工机
械专用设备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塑料家
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文教体育用品专
用机械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应用电视设
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篷、帆布制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担
任独立董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造;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筑、
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电线、电缆制造;
灯光设备租赁;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
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
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家具安装;体
育器材装备安装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
务;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市政
工程设计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电子产
品设计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室内体育场、娱
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
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销售本公
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
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销
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销售;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
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会议
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
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
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
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
批后方可经营);模具制造;非织造布制
造;可移动看台安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
包;剧装、道具制造;道具出租服务;舞台
表演道具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
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35 广东拓斯达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3,044.21 工业机器人、机械手等智能装备、五金
模具机械、自动化设备及自动供料、混
合计量、除湿干燥、粉碎回收等塑胶机
械设备、制冷设备等的研发、设计、产
销;自动化控制系统软、硬件开发、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快速成
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打印设备、打印
设备耗材等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
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机电安装工程,
空气净化工程,管道工程,容器安装工
程的设计,施工,咨询。从事无尘,无
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周边机电、仪控产
品的生产组装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担
任独立董事
36 山东优宝特
智能机器人
有限公司
1,000 智能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及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持有20%出资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咨询及销售;批发、零售:电子产品、
非专控通讯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设
计、销售;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额并担任监
37 山东安华智
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3,000 智能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智能装备
的嵌入式软件及应用软件的编程及开
发;电子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系统集成(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或限制性项目,需资质许可的凭资
质许可证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持有10%出资
额并担任副
董事长,已于
2013年1月
吊销,未注销
38 山东云晟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500 机器人技术及自动化设备系统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
软硬件开发、销售;机器人及配件的开
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及机电设备检
测、安装、调试、维修;教学仪器设备、
教学实训设备、职业技能鉴定设备的生
产、销售;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工业
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持有15%出资
39 山东芯合机
器人科技有
限公司
1,000 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集
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
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
计;动画设计;教育咨询(不含办学);经
济贸易咨询;文化信息咨询;体育信息咨
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形象设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市场调查;
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咨询;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不含
中介);文艺创作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
务;数据处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
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持有5%出资
40 山东永恒电
子科技有限
公司
1,000 计算机软件设计、程序编制、分析、测
试、修改、咨询;计算机系统设计、集
成、安装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
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不含互联
网信息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家电
维修;机械、电子产品、工矿配件、家
用电器、通讯器材及设备(不含卫星电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配偶之胞弟
孔建中持有
98%出资额并
担任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2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计算机及
外部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子测
量仪器销售;企业形象策划;防雷工程
设计施工;消防工程施工;电子监控技
术开发及工程安装。(以上项目需许可经
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事兼经理
41 济南贵德科
贸有限公司
30 计算机软、硬件的零售。(涉及国家专
项审批的除外)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配偶之胞弟
孔建中持有
40%出资额

3.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报告期内过往

关联方情况更新如下: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1 广东佳禾新
能电子有限
公司
1,000 电子产品、电池的开发、
生产、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有
60%出资额
该公司已于
2016年11月
29日注销
2 佳禾科技有
限公司
已发行美元
10万
电子产品以及相关配件
的进出口贸易
发行人曾持
有55%股份,
实际控制人
严文华曾担
任董事
发行人于
2016年9月将
55%股份转让
给该公司原股
东刘春香,严
文华辞任董事
3 深圳市明创
环球投资管
理企业(有
限合伙)
1,350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和
管理,投资顾问和咨询,
公共基础设施和智慧城
市建设投资与管理,智
能照明合同能源投资和
管理,环保节能投资和
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和
参股投资其他企业,企
业经营管理策划与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曾持有
38.71%出资
严文华于
2015年1月将
出资额分别转
让给左湘凌、
薛英弋、巩小
康并退伙,该
企业已于
2017年12月7
日注销
4 佳禾电子有
限公司
已发行港币
100元
进出口贸易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配偶刘新
平持有100%
股份并担任
董事
该公司于
2017年9月1
日解散
5 广东华谨智 2,000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销 发行人实际 该公司已于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能科技有限
公司
售、生产、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
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
构。)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持有20%出
资额并担任
监事
2017年12月7
日注销
6 东莞市东尚
梦立方家居
用品有限公
500 研发、销售:智能生活
家居产品;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曾持有
100%出资额
并担任总经
严湘华于
2015年6月将
全部股权转让
给蔡石珠、黄
开发、刘文并
卸任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16年5月5
日注销
7 东莞市厚街
新强利皮料
2 批发、零售:皮料、皮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的个体工
商户
该个体工商户
已于2018年3
月8日注销
8 深圳市德昌
非融资性担
保有限公司
3,000 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
资性担保业务及其其他
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受托资产管理(以上不
含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
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矿业投
资(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网上商贸活动;
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机
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之配偶蔡
柏娇曾持有
40%出资额并
担任监事
蔡柏娇于
2018年3月将
40%出资额转
让给罗志强并
卸任监事
9 深圳市鼎泰
非融资性担
保有限公司
1,000 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
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
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
保、预付款担保、尾付
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
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
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
保、财政支付担保、联
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
经济合同担保(不得从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严文
华胞弟严湘
华之配偶蔡
柏娇曾持有
40%出资额并
担任总经理
蔡柏娇于
2018年5月将
40%出资额转
让给罗志强并
卸任总经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
受托贷款、发行票据、
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物业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
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投资咨询(不含信托、
证券、期货、保险及其
它金融业务);展览展
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10 深圳市派康
科技有限公
120.482 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与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曾持
有78%出资额
并担任执行
董事
胡晓斌已于
2015年8月将
78%出资额转
出并卸任董事
11 深圳市乾宇
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0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
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
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创
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
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
管理顾问。(本企业不
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
和发行基金)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龙婷
夫妇合计持
有100%出资
额,胡晓斌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该企业已于
2016年1月27
日注销
12 深圳极智超
声科技有限
公司
100 超声和压电精密技术的
研发,技术咨询;超声
与压电设备、仪器、换
能器、传感器、刀具、
驱动器的批发、零售;
货物进出口
发行人股东
胡晓斌曾持
有25%出资
额,胡晓斌配
偶龙婷曾担
任监事
胡晓斌于
2019年1月11
日转让其持有
的25%出资
额;龙婷于
2019年1月11
日卸任监事
13 广州市新力
电子产品有
限公司
10 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
品零售
发行人副总
经理陈亮岳
父邓贵阳持
有49%出资额
该公司已于
2016年8月15
日注销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并担任监事
14 东莞市聚与
德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9 研发及技术转让、销售: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
发行人副总
经理陈亮岳
母彭君秀持
有33.33%出
资额并担任
监事
该公司已于
2016年5月12
日注销
15 湖南行一科
技有限公司
200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
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
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电子产品零售;
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
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智能化技术、通讯
产品、电子产品、网络
技术、机电产品的研发;
计算机、计算机软件、
节能环保产品、机电产
品、磁卡、IC卡、环保
设备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副总
经理胡中骥
持有100%出
资额并担任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16年6月21
日注销
16 上海禹邦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500 计算机专业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计算机
网络工程,网站设计(以
上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专用产品),商务
咨询(除经纪),广告
设计制作,销售:仪器
仪表、机械设备、机电
设备、模具、计算机软
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自
动化设备、电子产品、
节能环保产品、通信器
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设施)、医疗器
械(一类)。
发行人副总
经理胡中骥
曾持有80%出
资额并担任
监事
胡中骥已于
2016年3月将
80%出资额转
让给乐杨、乐
慰、杨碧琴并
卸任监事
17 江苏广信感
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19302.7584 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
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
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
发行人副总
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富欣
富欣伟已于
2016年9月卸
任董事会秘书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
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
伟曾担任董
事会秘书
18 敲敲科技
(北京)有
限公司
117.65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
发的产品、电子产品、
乐器;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
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
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
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
询; 文化咨询;体育咨
询; 公共关系服务;会
议服务。投资咨询; 工
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
设计;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企业策
划、设计; 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市场
调查; 企业管理咨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营业性演出);文
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 会议服务; 影视
策划;翻译服务
发行人监事
曾金林配偶
江玉玲曾持
有25%出资额
并担任监事
江玉玲已于
2016年8月将
25%出资额转
让给联想(北
京)有限公司、
王璐和邓文坚
并卸任监事
19 深圳市斯诺
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5,333.3333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
研发和销售;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机电产品代
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上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
经营)。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的生产;机电设
备、通用设施安装、维
修。
发行人董事
马楠曾担任
董事
马楠已于
2018年3月卸
任董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20 展辰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13,800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生产、经营
水性环保涂料、光固化
涂料、防火涂料(含水
性防火涂料)及其辅料、
功能型环保型高分子材
料等新材料产品、精细
化工产品及日用化工产
品(包括涂料、油漆及
其原材料和辅料);普
通货运。
发行人董事
马楠曾担任
董事
马楠已于
2016年7月卸
任董事
21 广东国立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16,002 研发、生产、销售:橡
塑新材料、橡塑降解材
料、改性塑料;设计、
制造、销售:橡塑产品、
鞋材及成品鞋;研发、
生产、销售:金属铸件、
五金制品及配件、模具、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贸
易经纪与品牌代理;项
目管理、实业投资;供
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发行人董事
马楠曾担任
董事
马楠已于
2018年5月卸
任董事
22 广东司托克
顿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1,000 研究、生产、销售: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
软、硬件,工业视觉、
屏幕等工控元器件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持
有30%出资额
并担任执行
董事
该公司已于
2016年11月
22日注销
23 广东皓业青
花彩瓷股份
有限公司
6,600 销售:陶瓷制品、不锈
钢制品、玻璃制品、塑
料制品、工艺美术品、
家用装饰品、玩具、卫
生洁具、日用百货;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曾
担任独立董
李迪已于
2018年6月卸
任独立董事
24 东莞市升力
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964.2857 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配
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
嵌入式计算机软件、视
觉系统及部件的开发及
技术成果转让;销售:
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配
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
嵌入式计算机软件、视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迪曾
持有44.80%
出资额并担
任监事
李迪已于
2017年7月将
44.80%出资额
转出并于
2017年11月
卸任监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觉系统及部件。
25 北京维珍创
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4,012.256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销售自行开
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发行人独立
董事吴战篪
曾担任独立
董事
吴战篪已于
2018年8月卸
任独立董事
26 龙正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11,399 研发、销售:节能环保
产品、热能技术设备、
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
销售:生物质能源产品、
煤粉、清洁水煤浆、天
然气和液化气(不含危
险化学品);热力、蒸
汽生产和供应;暖气、
热水生产和供应;收购、
加工:秸秆、稻壳、木
屑、树皮;污泥、污水、
污气处理项目投资及运
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热能回收技术服务;节
能技术服务;燃气设施
与燃气器具的生产、销
售和维修;燃气工程投
资、锅炉工程投资;热
力管网的投资;市政工
程施工;水质检测、噪
声检测、噪声检测、大
气污染物检测
发行人独立
董事吴战篪
曾担任独立
董事
吴战篪已于
2018年1月卸
任独立董事
27 广东艾科技
术股份有限
公司
4,203 研制、设计和研发、生
产、销售:建筑能源管
理系统、供热计费系统、
中央空调计费系统,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普
通电子产品,普通机电
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
经销:电子元件,电子
产品,普通机电产品;
自动化控制工程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及限制经营的除外);
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
工(凭有效资质经营);
从事节能技术领域的技
术推广、咨询、转让、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发行人独立
董事吴战篪
曾担任独立
董事
吴战篪已于
2018年11月
卸任独立董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备注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8 泰安永恒经
济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100 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
网络信息咨询、软件开
发及技术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
务,会务服务,文化艺
术交流策划。(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独立
董事李贻斌
配偶之胞弟
孔建中持有
60%出资额并
担任执行董
事兼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18年4月24
日注销
29 南京琅声声
学科技有限
公司
103 声学研究;声学学科信
息咨询;声学相关产品
设计、研发、销售;声
学相关技术服务;声学
工程设计、安装、施工;
软件开发、销售;会务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发行人原独
立董事沈勇
持有98.06%
出资额并担
任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沈勇已于
2017年10月
卸任发行人独
立董事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 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期间内(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1.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受让机器设备、共同投资及股权收购、资金拆借等 关联交易。

2.2018 年 8 月 15 日,严文华、严帆、文富投资、佳禾电声分别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严文华、严帆、 文富投资、佳禾电声为佳禾智能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0018070119 号《授信协议》下最高额 2,000 万元贷款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等费用提 供连带担保。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严文华、严帆、文富投资为受益人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函》项下借款余额变更为 0;文富投资、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文华、刘新平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分别签订的编号为 2017 年松山(保)字 004 号、2017 年松山(保)字 001 号、2017 年松山(保) 字 0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借款余额变更为 0;严文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17]8800-8110-079《最高额保证合同》项 下借款余额变更为 8,260 万元。除上述外,发行人的关联担保情况未发生其他变 化。

3.期间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敲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4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前述关联担保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融资提供 担保的延续,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公 司章程(草案)》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发行人上述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及避免措施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与关联 方的同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对 有关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予以了充分的披 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隐瞒。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土地房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 下:

下:
使用权人 使用权证号 总面积
(㎡)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他项
权利
佳禾电声 东府国用
(2015)第特
100 号
62,113.4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工业
用地
2065.08.18 抵押
发行人 粤(2018)东
莞不动产权第
0282885号
15,017.66 东莞市松山
湖高新区科
苑路与研发
西七路交界
科研
设计
用地
2068.04.28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有权使用上述国有土地使用 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降低经营成本,拟在越南 取得土地建设工厂。2018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佳禾香港与 Vina-CPK Company Limited 签署了保证金协议,拟向其租赁位于越南永福省的工业园区土 地,租赁面积约为 15,119.50 平方米,租赁期限拟至 2058 年 2 月 27 日,保证金 为 9.83 万美元。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后续将在越南设立子公司与 Vina-CPK Company Limited 签署正式土地租赁协议。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 下:


所有
权人
名称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位置 面积(m2 用途 他项
权利
1 佳禾
电声
1号厂房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6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14,176.78 工业 抵押
2 佳禾
电声
2号厂房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7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14,176.78 工业 抵押
3 佳禾
电声
3号厂房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8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14,176.78 工业 抵押
4 佳禾
电声
1号宿舍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1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12,448.68 工业 抵押
5 佳禾
电声
2号宿舍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4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6,915 工业 抵押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3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所有
权人
名称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位置 面积(m2 用途 他项
权利
6 佳禾
电声
3号宿舍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2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5,338.85 工业 抵押
7 佳禾
电声
成品仓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9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8,905.04 工业 抵押
8 佳禾
电声
电房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3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309.88 工业 抵押
9 佳禾
电声
原料仓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5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9,767.01 工业 抵押
10 佳禾
电声
综试楼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0005650号
东莞市石排
镇庙边王村
16,145.40 工业 抵押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佳禾电声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 (二)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1 .商标权

  •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 47 项境内注册商标,该等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 取得
方式
1 发行人 5762968 9 2010.02.07至
2020.02.06
受让
取得
2 发行人 6195637 40 2010.03.21至
2020.03.20
受让
取得
3 发行人 6193356 9 2010.04.28至
2020.04.27
受让
取得
4 发行人 6193355 35 2010.06.07至
2020.06.06
受让
取得
5 发行人 6193354 42 2010.06.07至
2020.06.06
受让
取得
6 发行人 3029330 9 2013.02.21至
2023.02.20
受让
取得
7 发行人 10283686 9 2013.02.14至
2023.02.13
受让
取得
8 发行人 5762969 9 2010.02.07至
2020.02.06
受让
取得
9 发行人 6193353 40 2010.03.21至
2020.03.20
受让
取得
10 发行人 3029329 9 2014.01.14至
2024.01.13
受让
取得
11 发行人 12848924 9 2014.10.28至
2024.10.27
受让
取得
12 发行人 12849205 42 2014.10.28至
2024.10.27
受让
取得
13 发行人 12849088 35 2014.12.21至
2024.12.20
受让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 取得
方式
14 发行人 12588167 42 2014.10.14至
2024.10.13
受让
取得
15 发行人 12520875 9 2015.03.21至
2025.03.20
受让
取得
16 发行人 14109697 9 2016.07.14至
2026.07.13
申请
取得
17 发行人 19207050 42 2017.04.07至
2027.04.06
申请
取得
18 发行人 19206713 9 2017.04.07至
2027.04.06
申请
取得
19 发行人 19206780 7 2017.06.14至
2027.06.13
申请
取得
20 发行人 22101504 7 2018.02.21至
2028.02.20
申请
取得
21 发行人 22101681 9 2018.04.21至
2028.04.20
申请
取得
22 发行人 22101902 42 2018.06.28至
2028.06.27
申请
取得
23 发行人 22101894 35 2018.06.28至
2028.06.27
申请
取得
24 发行人 26866529 7 2018.09.28至
2028.09.27
申请
取得
25 贝贝机器人 18772183 7 2017.02.07至
2027.02.06
申请
取得
26 贝贝机器人 18772139 9 2017.02.07至
2027.02.06
申请
取得
27 贝贝机器人 18771671 42 2017.02.07至
2027.02.06
申请
取得
28 贝贝机器人 18772013 35 2017.12.28至
2027.12.27
申请
取得
29 广东思派康 14756488 9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0 广东思派康 14756549 10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1 广东思派康 14756600 42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2 广东思派康 14756519 9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3 广东思派康 14756512 10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4 广东思派康 14756614 42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5 广东思派康 14756525 9 2015.09.07至
2025.09.06
申请
取得
36 广东思派康 14756516 10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 取得
方式
37 广东思派康 14756649 42 2015.07.07至
2025.07.06
申请
取得
38 广东思派康 15054243 9 2015.08.14至
2025.08.13
申请
取得
39 广东思派康 14989723 9 2016.02.07至
2026.02.06
申请
取得
40 声氏科技 17775259 35 2016.10.14至
2026.10.13
受让
取得
41 声氏科技 17774988 9 2016.10.14至
2026.10.13
受让
取得
42 声氏科技 17775228 35 2016.10.14至
2026.10.13
受让
取得
43 声氏科技 17775160 9 2016.10.14至
2026.10.13
受让
取得
44 声氏科技 18008050 35 2016.11.14至
2026.11.13
受让
取得
45 声氏科技 18227080 35 2016.12.14至
2026.12.13
受让
取得
46 声氏科技 18008133 9 2017.12.21至
2027.12.20
受让
取得
47 声氏科技 18426931 9 2017.03.07至
2027.03.06
申请
取得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 1 10 项商标系发行人自东莞佳禾处无偿受让取得;

    • 第 11 15 项商标系发行人自东莞市蓝泽商贸有限公司处无偿受让取得;第 40 46 项商标系声氏科技自发行人处无偿受让取得。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将证书 号为 10283686 的商标无偿许可给子公司佳禾电声使用,许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26 年 4 月 4 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境内注册商标。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 项境外注册商标, 该等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证书号 商标名称 注册地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 取得
方式
1 发行人 3145648 美国 9 截至2024.01.07 受让
取得
2 发行人 824466 马德里 9 截至2024.01.07 受让
取得
3 声氏
科技
5146342 美国 9 截至2027.02.20 申请
取得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 1 项商标系发行人自东莞佳禾处受让取得,第 2 项商标系发行人自博罗县园洲佳禾电子有限公司处无偿受让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2 .专利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78 项专利,其中发明 11 项、实用新型 245 项、外观设计 122 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 拥有的境内专利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专利。

3 .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83 项软件著作权,该等 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1 android蓝牙耳机管理系统软
件[简称:AndroidLY]4.8
发行人 2015SR005827 2014.06.20 原始
取得
2 android蓝牙耳机控制器管理
系统[简称:
androidYEPH]4.9.0
发行人 2015SR005831 2014.05.20 原始
取得
3 IH-101智能耳机软件V1.0 发行人 2015SR203629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 CE-1338B蓝牙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6SR073124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 CH-6173A游戏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6SR03283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 CA-7513F智能WIFI音箱软
件V1.0
发行人 2016SR07311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 CH-1352A APP键控小耳机
V1.0
发行人 2016SR07313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8 CI-W001T手环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29556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9 IW-202智能手环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1595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0 智能手串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1596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1 带屏免密解锁手环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1624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2 家禽计步脚环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16251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3 耳机充电盒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1641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4 CH-6170B蓝牙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6SR31642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5 苹果Lightning接口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6SR36879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6 USB TypeC耳机软件V1.0 发行人 2016SR36879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7 蓝牙耳机NFMI软件V1.0 发行人 2017SR170772 未发表 原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取得
18 CH-5129蓝牙运动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7SR172971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19 CA-7523B超薄蓝牙音箱软件
V1.0
发行人 2017SR17317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0 CA-7532C智能音箱软件
V1.0
发行人 2017SR638159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1 小雅语音交互音箱软件V1.0 发行人 2017SR63931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2 激光蓝牙耳机应用软件V1.0 发行人 2017SR63880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3 蓝牙心率计步耳机应用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01799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4 MoveBand智能手环应用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06682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5 CSR蓝牙耳机工具包软件
V1.0.0
发行人 2018SR07798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6 IW-201智能手环软件V2.0 发行人 2018SR382019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7 蓝牙耳机翻译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38203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8 蓝牙耳机语音助手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382031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29 随身看充电盒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38201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0 智能书包定位拍照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38202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1 红外语音控制器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529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2 APP安全加密技术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6001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3 蓝牙测试工具iOS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601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4 蓝牙耳机录音iOS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237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5 心率定位计步APP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216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6 自动烧写EQ、ANC APP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556014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7 CE-1630B真无线耳机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55871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8 Lightning耳机固件升级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55971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39 参会入场APP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5971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0 参会入场管理系统V1.0 发行人 2018SR55972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1 语音处理模块升级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68693 未发表 原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取得
42 智能手环产测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57203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3 智能语音空气净化器软件
V1.0
发行人 2018SR568699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4 IW-202智能手环软件V2.0 发行人 2018SR60730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5 Alexa语音助手iOS软件V1.0 发行人 2018SR63950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6 喇叭组装机视觉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7098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7 自动点胶保压机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7098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8 耳机线材自动处理机应用软
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7175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49 细网组装机视觉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7198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0 喇叭组装机应用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7199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1 冲飞机孔机应用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8143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2 设备I/O通讯模拟机应用软
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6SR38153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3 铜扣剥皮机应用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7SR05749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4 自动包胶纸设备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7SR17318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5 自动镍带倒角机设备应用软
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7SR17319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6 咪壳自动组装机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7SR26474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7 耳机开机电流测试自动处理
应用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8SR42317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8 耳机阻抗测试自动处理应用
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8SR42317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59 倍速链自动系统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8SR42364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0 耳机充电电流测试自动处理
应用软件V1.0
贝贝机器人 2018SR42318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1 蓝牙自动复位机应用软件
V1.0
贝贝机器人 2018SR42698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2 敲敲耳机操作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0129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3 心率算法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0218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4 计步算法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4923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65 超薄手环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77017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6 手环ios应用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8070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7 手环android应用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5SR18160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8 智能语音车充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7SR639266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69 动态心率监测手环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7SR63939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0 Alexa语音交互音箱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7SR638169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1 BES2000心率耳机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7SR63800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2 Lightning耳机音效调控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1752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3 智能心率运动耳机微信监控
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1725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4 蓝牙耳机Alexa语音操控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1724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5 多平台语音识别应用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17232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6 收发PCB板指令测试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17213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7 蓝牙耳机智能测试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050894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8 手环管理系统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51765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79 孕期防辐射手环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51716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80 自动增益控制激光耳机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52993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81 孕期防辐射手环APP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615295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82 AB1526P真无线耳机软件
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606918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83 激光耳机ios软件V1.0 广东思派康 2018SR913460 未发表 原始
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软件著作权。

4 .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4 项作品著作权,该等作 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作品/制品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1 COSONIC 发行人 粤作登字 2013.02.14 申请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作品/制品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
方式
-2017-F-00020739 取得
2 运动蓝牙耳机 发行人 粤作登字
-2017-F-00020730
未发表 申请
取得
3 iSPK 广东思派康 粤作登字
-2017-F-00020736
未发表 申请
取得
4 贝贝 贝贝机器人 粤作登字
-2017-F-00020731
未发表 申请
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作品著作权。

(三)发行人的主要设备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主 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号《审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4,335.92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主要设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

纷。

(四)发行人财产的取得方式及产权状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主要财产的取得方式及产权状况未发生变 化。发行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明确,且已申请办理或办理完成了相 关手续,发行人对该等财产的使用合法、有效。

( 五)发行人主要财产的担保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一)》中 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权利限制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除佳禾电声的不动产已进行抵押担保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不存在其他担保或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况。

(六)发行人房产租赁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一)》中 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更新如 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承租方 出租方 位置 用途 面积
m2
租赁期限 月租金
(元)
1 发行人 东莞松湖
华科产业
孵化有限
公司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工业
南路6号1栋502、
504、506、512室
办公 575 2017.05.01

2020.04.30
11,500
2 贝贝机
器人
东莞松湖
华科产业
孵化有限
公司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工业
南路6号1栋510
办公 160 2017.05.01

2020.04.30
3,200
3 广东思
派康
东莞松湖
华科产业
孵化有限
公司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工业
南路6号1栋508
办公 160 2017.05.01

2020.04.30
3,200
4 声氏
科技
深圳市前
海爱创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
第四工业区1栋5
层511
办公 160 2018.09.22

2019.09.21
12,600
5 佳禾
电声
东莞市盛
福贸易有
限公司
东莞市石排镇福隆
村石排大道
仓储 5,000 2018.02.10

2020.02.10
60,000
6 发行人 东莞市中
大海洋生
物技术工
程有限公
东莞松山湖教育研
发中心区新城大道
9号中大海洋生物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号员工公寓7层
03 单元
居住 118.49 2018.05.16

2019.05.15
3,052
东莞松山湖教育研
发中心区新城大道
9号中大海洋生物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号员工公寓7层
04 单元
居住 123.59 2018.05.16

2019.05.15
3,270
7 佳禾
电声
杨广权、姜
淑英
东莞市石排镇王仲
铭大道兴隆五路四
巷6 号7 号
居住 47套房
2017.08.17

2019.08.16
29,662.5
8 发行人 彭树亮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
街道天安云谷3栋
C座1601
办公 268 2018.11.23

2019.11.22
25,460
9 佳禾电
东莞市石
排镇庙边
王股份经
济联合社
(庙一分
社)
庙边王兴龙三路2
号厂房
仓库 10,080 2018.12.01

2023.11.30
141,120

经本所律师核查,佳禾电声租赁的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兴龙三路 2 号厂 房的出租方为石排镇庙边王庙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未办理取得该处厂房的 产权证书。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庙边王村村民委员会的说明,出租方石排镇庙边王庙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石排镇庙边王村的村民经济组织,该处房产由石排镇庙边王庙一股份经济合作 社出资建设,房产坐落地为该村集体土地,石排镇庙边王庙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为 该处房产的产权人,有权管理、处置该处房产。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石排分局出具的书面说明,该宗地土地所有权为石排 镇庙边王庙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地类为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现状为已建 厂房。

根据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租 赁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股份经济合作社(庙一分社)宿舍、厂房为临时仓库的情 况说明》,佳禾电声租赁的厂房所在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 变房屋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计划。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该处房产由于出租方未办理必要的用地手续而存在一 定的法律风险,但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的确认,佳禾电声在合同期内可 以稳定使用该处房产,此外,佳禾电声租赁上述厂房主要用作临时仓库,而非用 于核心的生产经营环节,因此,上述租赁房产的法律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资产权 属清晰、独立、完整,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相关的权属证书或产权证 明齐备,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重大 法律瑕疵。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更新后的正 在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合 同如下:

1.销售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根据生产经营模式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 的销售合同如下: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4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签署日期 有效期
1 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Incoporated
以订单为准 2018年2月 三年,届时自动
续期一年
2 Anker Technology
Co.Limited
以订单为准 2018年11月 至2020年11月
17日
3 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Tecnologia Ltda
以订单为准 2018年12月 一年
4 上海喜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2016年12月 五年
5 JVC KENWOOD
Corporation
以订单为准 2016年3月 至2018年3月
31日,届时自动
续期一年

2.采购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且对发行人有重大影

响的采购合同如下: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有效期
1 深圳市晶讯软件通讯技
术有限公司
PCBA等 以订单为准 2017年4月 三年
2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电池等 以订单为准 2017年8月 三年
3 深圳市丰禾原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PCBA等 以订单为准 2015年10月 至各商品交易
结束一年后止
4 深圳市百泰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PCBA等 以订单为准 2015年1月 至各商品交易
结束一年后止
5 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
电池 以订单为准 2015年1月 至各商品交易
结束一年后止

3.授信、贷款合同


授信
授信机构 签订
时间
合同 有效期至 额度 担保方式
1 发行
人、
佳禾
电声
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2017.
05.10
FA7907131
70417-1
各种融资方
式的最长期
限为6个月
600
万美
严文华、严帆、文
富投资、佳禾香
港、发行人、佳禾
电声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发行
人、佳禾电声提供
保证金质押担保
2 佳禾
电声
中国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行
2017.
06.01
[2017]880
0-101-107
2022.06.01 20,0
00万
佳禾智能、严文
华、刘新平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佳
禾电声提供抵押
担保
3 发行
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2017.
07.28
FA7907131
70417-2
各种融资方
式的最长期
限为12个
150
万美
严文华、严帆、文
富投资、佳禾声学
(香港)、佳禾电
声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授信
授信机构 授信机构 授信机构 签订
时间
合同 有效期至 有效期至 额度 担保方式
4 发行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松
山湖支行
2017.
08.18
2017年(松
山)出融总
协字第001
- - 严文华、刘新平、
文富投资、佳禾电
声提供最高额保
证担保
5 发行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
2018.
08.15
001807011
9
2019.08.14 2,00
0万
佳禾电声、文富投
资、严文华、严帆
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
4.担保合同

担保人 被担
保人
债权人 合同 合同签订日 担保范围
1 严文华 发行
人、
佳禾
电声
花旗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2017.05.10 为发行人和佳禾电声在
为FA790713170417-1和
FA790713170417-2《非
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
议》项下最高融资额600
万美元、150万美元以及
发行人签订的银行间市
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
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严帆 -
3 文富投资 -
4 佳禾香港 -
5 佳禾电声 -
6 佳禾智能 佳禾
电声
- 为佳禾电声在为
FA790713170417-1《非
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
议》项下最高融资额600
万美元的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7 发行人 佳禾
电声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
[2017]8800
-8110-078
2017.06.01 为佳禾电声自2017年6
月1日至2022年6月1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最
高额为42,000万元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8 严文华 [2017]8800
-8110-079
9 佳禾电声 [2018]8800
-8200-004
2018.03.09 为佳禾电声在为
[2017]8800-101-107的
《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
下2亿元整及相关费用
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10 严文华 发行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东莞松山
湖支行
2017年松
山(保)字
001 号
2017.08.18 为发行人自2017年8月
18日至2022年8月18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最
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11 刘新平 2017年松
山(保)字
002 号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担保人
被担
保人
债权人 合同 合同签订日 担保范围
12 文富投资 2017年松
山(保)字
004 号
13 佳禾电声 2017年松
山(保)字
003 号
14 严文华 发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
分行
0018070119 2018.08.15 为发行人自2018年8月
15日至2019年8月14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最
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15 严帆 0018070119
16 文富投资 0018070119
17 佳禾电声 0018070119

5.保理合同

2016 年 12 月,佳禾香港与 Prime Revenue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 “Prime Revenue”)签署了电子版《在线供应商协议》,佳禾香港就 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Inc 及其附属公司的货款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Prime Revenue 为该保理业务提供信息平台服务,并联系金融机构为应收账款出售方提 供买断资金;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的费率和利率将扣除费用和利息后的净额支 付给佳禾香港。

6.合作研发合同

(1)2016 年 6 月 25 日,佳禾有限、贝贝机器人、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了 《2016 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联合申报 2016 年东莞市重大 科技项目“电声产品智能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研发及应用”。2016 年 11 月 18 日, 各方签订了《2016 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项目已经立项成功,正在合作研发阶段。

(2)2018 年 1 月 10 日,发行人与宋士吉、王凌、赵骥、张灵宣、赵博、 游科友、张玉利、黄高签订了《2017 年东莞市引进第四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合 作协议》;2018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与北京华园西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园科技”)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发行人与上述人员及华园科技约定联合 申报东莞市引进第四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电声产品柔性混流生产线智能排产关 ” 键技术及系统 。 2018 年 10 月 7 日,双方新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对付款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项目已经立项成功,正在合作研发阶段。 7.保荐与承销协议

2018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与广发证券签订了《承销暨保荐协议》,聘请广 发证券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上述协议对 保荐和承销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了约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都是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其 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发行人未发生因履行重大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情形。

(二)重大合同的主体变更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主体变更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侵权之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 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章披 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五)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485.38 万元,发行人的其他应付 款金额为 586.03 万元,关于发行人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具体 如下:

如下:
科目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或款项内容 金额(万元)
其他应收款 1 出口退税款 1137.47
2 向VINA-CPK Limited Company缴纳的押金、
保证金
134.92
3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缴纳的押金、保证
51.10
4 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款项 47.58
5 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款项 27.10
其他应付款 1 运输费 214.37
2 办公费 124.74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科目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或款项内容 金额(万元)
3 食宿费 87.96
4 保证金及押金 50.98
5 咨询费 30.86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不存在违反现行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 人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新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 兼并。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 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章程 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未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发行人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符合《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健全、合理,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 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期间内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 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未对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进行修订。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1 次、监事会会议 2 次。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后确认, 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股东大会未对董事会作出授权事项。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生变更。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吴战篪、李贻斌、李迪的基 本情况更新如下:

吴战篪,男,1975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历任湖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 MPAcc 教育中 心执行主任;2016 年 9 月至今,任佳禾智能独立董事。

李贻斌,男,1960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历任山东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教师、山东科技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师、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现任山东优宝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监事、山 东省机器人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兼机器人研究中心 主任、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山东省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 长、中国自动化学会建筑机器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今,任佳禾 智能独立董事。

李迪,女,1965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历任青岛北海船厂助理工程师、广东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教师、广东皓 业青花彩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明道灯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师;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佳禾智 能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期间内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主要税种和税率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和天职业字[2019]3290 号《佳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审核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 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25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5、6、16、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印花税 购销合同金额、技术合同金额 0.3‰、0.05‰
土地使用税 应税土地面积 单位税额1元/平方米
单位税额4元/平方米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现存子(孙)公司佳禾香港、香港玮轩、香港思派康及发行人报告期 内子公司佳禾科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6.5%。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上述主要税种、税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税收优惠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示的《关于公示广东省 2018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行人于 2018 年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企 业所得税减按 15%执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和天职业字[2019]3290 号《佳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审核报告》,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财政补贴

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 年度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政府政策能够享受的政府补贴如下: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1 使用东莞市保税物
流仓储设施奖励
2018.01.17
2018.06.22
2018.07.11
发行人 0.52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
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2 2016年出口信用保
险保费资助
2018.02.07 发行人 43.96 关于拨付2017年第十一
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
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的
通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3 2017年支持民营企
业上市融资项目
2018.04.27 发行人 14.15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工
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项目的通知、关于填报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
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拨付回执的
通知
4 2016年高新技术企
业奖励金
2018.04.28 发行人 10.00 关于拨付2016年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奖励金的通
5 2017年特色人才引
进奖励
2018.05.15 发行人 20.00 2017年东莞市特色人才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
补贴和引进特色人才奖
励申报名单的公示
6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
优秀奖
2018.05.22 发行人 50.00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
东莞市配套奖励第十九
届中国专利奖、第四届
广东专利奖、发明人奖
获奖项目的公示
7 第四批科研团队立
项资助
2018.05.30 发行人 500.00 关于拨付东莞市引进第
四批创新科研团队部分
项目立项资助资金的通
8 中国第十九届外观
设计优秀奖
2018.06.22 发行人 50.0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
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
的通知
9 2017年度企业研究
开发省级财政补助
2018.07.03 发行人 161.03 东科函[2018]378号《关
于拨付2017年度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
目资金(第一批)的通
知》
10 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
2018.07.26 发行人 42.10 松生[2015]40号《关于印
发<松山湖(生态园)专
利资助奖励办法(试
行)>的通知》;《关于
拨付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款项的通知》
11 2018年东莞市第一
批专利申请资助项
2018.08.20 发行人 2.40 东知[2018]46号《东莞市
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
2018年东莞市第一批专
利申请资助项目资金的
通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12 2018年东莞市经济
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服务型制造专题两
化融合贯标第一批
项目资助
2018.08.29 发行人 50.00 东经信函[2018]1019号
《关于拨付2018年东莞
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
金服务型制造专题两化
融合贯标第一批项目资
助资金的通知》
13 2018年东莞市“倍
增计划”试点企业服
务包奖励及骨干人
才子女入读民办中
小学校补助(第一
批)
2018.09.21 发行人 27.80 东经信函[2018]1146号
《关于拨付2018年东莞
市“倍增计划”试点企
业服务包奖励及骨干人
才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
校补助(第一批)的通
知》
14 2017年度东莞市工
程中心和重点实验
室认定资助项目经
2018.09.25 发行人 30.00 东科[2018]175号《关于
拨付2017年度东莞市工
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
定资助项目经费的通
知》
15 2017年第二季度科
技金融产业三融合
贷款贴息
2018.09.29 发行人 14.55 东财函[2018]2175号《关
于拨付2017年第二季度
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
款贴息的通知》
16 2018年省级工业和
信息化专项资金
2018.10.19 发行人 202.74 东经信函[2018]1176号
《关于填报2018年省级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拨付回执的通知》
17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奖励
2018.11.05 发行人 200.00 松山湖办复[2018]168号
《关于对佳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拨付上市
后备企业奖励的复函》;
《关于对申请鼓励企业
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
2018年第二批申报单位
的公示》
18 2018年第十四批东
莞市促进企业开拓
境内外市场专项资
2018.11.06 发行人 50.00 《关于拨付2018年第十
四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
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
的通知》
19 2018年第二批发展
利用资本市场资助
2018.11.30 发行人 200.00 东财函[2018]2512号《关
于拨付2018年第二批发
展利用资本市场资助
(奖励)资金的通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5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20 东莞市“倍增计划”
专项资金(市商务局
2018年第二批项
目)
2018.12.13 发行人 50.00 东商务函[2018]861号
《东莞市“倍增计划”
专项资金(市商务局
2018年第二批项目)资
金使用计划》;《关于
拨付2018年第十四批东
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
外市场专项资金的通
知》
21 2017年度省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
助项目
2018.12.14 发行人 46.78 粤科规财字[2017]190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年度省企业研究开
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计
划的通知》;东科函
[2018]1021号《东莞市科
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7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
二批)的通知》
22 2017年度东莞市工
程中心和重点实验
室认定资助项目倍
增资助
2018.12.17 发行人 30.00 东科[2018]259号《东莞
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7年度东莞市工程中
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资
助项目倍增资助经费的
通知》
23 2018 DiD Award(东
莞杯)国际工业设计
大赛产品组奖金
2018.12.25 发行人 0.30 《关于发放2018 DiD
Award(东莞杯)国际工
业设计大赛产品组奖金
的通知》
24 松山湖高新区营造
创新氛提升自主创
新能力资助项目
2018.12.25 发行人 105.00 松资办[2018]2号《关于
下达<松山湖高新区营
造创新氛围 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的实施办法
(试行)>资助项目资金
的通知》
25 2016年第四季度科
技金融产业三融合
贷款贴息
2018.04.28 佳禾电
44.72 关于拨付2016年第四季
度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
贷款贴息的通知
26 2017年度石排镇
“倍增计划”第一期
扶持资金
2018.09.29
2018.09.30
佳禾电
0.45 《关于受理2017年度石
排镇“倍增计划”第一
期扶持资金申请的通
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27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
补贴
2018.09.30 玮轩电
1.13 《关于申请稳定岗位补
贴的公告》;《申领失
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企
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28 2017年度企业研究
开发省级财政补助
2018.07.03 贝贝机
器人
5.18 东科函[2018]378号《关
于拨付2017年度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
目资金(第一批)的通
知》
29 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
2018.07.26 贝贝机
器人
2.40 松生[2015]40号《关于印
发<松山湖(生态园)专
利资助奖励办法(试
行)>的通知》;《关于
拨付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款项的通知》
30 广东省2017年第一
批高企入库企业奖
补资金
2018.08.10 贝贝机
器人
30.00 粤科函高字[2016]1737
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的
通知》;东科函[2018]456
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广东省2017年
第一批高企入库企业奖
补资金的通知》
31 2018年东莞市第一
批专利申请资助项
2018.08.20 贝贝机
器人
1.50 东知[2018]46号《东莞市
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
2018年东莞市第一批专
利申请资助项目资金的
通知》
32 广东省2017年第一
批高企入库企业奖
2018.10.16 贝贝机
器人
5.00 东科函[2018]456号《东
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
达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
高企入库企业奖补资金
的通知》
33 2018年东莞市科技
企业孵化器资助项
2018.10.22 贝贝机
器人
0.16 东科函[2018]785号《东
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
付2018年东莞市科技企
业孵化器资助项目资金
的通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34 2017年度省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
助项目
2018.12.14 贝贝机
器人
1.50 粤科规财字[2017]190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年度省企业研究开
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计
划的通知》;东科函
[2018]1021号《东莞市科
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7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
二批)的通知》
35 2017年度企业研究
开发省级财政补助
2018.07.03 广东思
派康
40.27 东科函[2018]378号《关
于拨付2017年度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
目资金(第一批)的通
知》
36 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
2018.07.26 广东思
派康
1.50 松生[2015]40号《关于印
发<松山湖(生态园)专
利资助奖励办法(试
行)>的通知》;《关于
拨付松山湖2016年专利
资助奖励款项的通知》
37 2018年东莞市第一
批专利申请资助项
2018.08.20 广东思
派康
1.20 东知[2018]46号《东莞市
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
2018年东莞市第一批专
利申请资助项目资金的
通知》
38 2018年东莞市科技
企业孵化器资助项
2018.10.22 广东思
派康
0.40 东科函[2018]785号《东
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
付2018年东莞市科技企
业孵化器资助项目资金
的通知》
39 2017年度省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
助项目
2018.12.14 广东思
派康
11.70 粤科规财字[2017]190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年度省企业研究开
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计
划的通知》;东科函
[2018]1021号《东莞市科
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7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
二批)的通知》
40 2018年度企业稳岗
补贴
2018.10.25 声氏科
0.15 《关于2018年度企业稳
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的
通知》;《关于深圳市
2018年度稳岗补贴拟发
放的企业信息公示》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助项目 取得时间 所属
公司
金额
(万元)
依据
合计 2,048.59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政府补贴均取得了地方政府 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的纳税情况

1.根据天职业字[2019]3287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税务处罚。

2.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取得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 局深圳市蛇口税务局出具无违规证明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蛇口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能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缴纳税款,没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香港刘林陈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佳禾香 港、香港玮轩、香港思派康对香港税务局没有逾期未清缴的利得税项及/或罚款。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日常 生产的环境保护情况、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子公司佳禾电声新增一项排污许可证,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 发证单位 有效期限
1 佳禾电声 4419542017000075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09.30至
2019.12.31

除上述外,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未发 生变化。发行人拟投资的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取得了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的肯定性意见。

(三)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 被处罚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 1.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的有关情况。

2.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执行的主要产品质量控制 标准和程序未发生变化。

3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子公司玮轩电子持有的编号为 ARES/CN/G1711090E的手机包、平板电脑包、音响包、耳机包和照相机包的生 产相关环境管理活动证书以及编号为ARES/CN/G1711090Q的手机包、平板电脑 包、音响包、耳机包和照相机包的生产证书已于2019年1月9日到期,到期后未进 行年度审核,该两项证书处于失效状态。发行人子公司佳禾电声持有的编号为 ARES/CN/G1703045S的耳机、音箱及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的生产与服务相关职 业健康安全活动认证证书已于2018年10月9日到期,佳禾电声于2018年10月12日 取得换发后的新证书,具体如下:


持证
单位
证书 认证范围 认证机构 符合的标准
/要求
有效期至
1 佳禾
电声
ARES/CN/
G1703045S
耳机,音箱及短距离
无线通讯产品的生
产与服务相关职业
健康安全活动
亚瑞仕国际
有限公司
OHSAS180
01:2007
2019.10.11

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合规性情况如下: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违规证明。根据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9 年1月11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佳禾电声、玮轩电子、贝贝机器人、广东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思派康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的记录。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月7日出具的《违法违规记 录证明》,声氏科技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没有违反市场和质 量(包括工商、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 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符合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最 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 形。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议案》,增加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7,500.00 万元,增加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增加 后,发行人拟投资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电声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佳禾电声 26,642.66 26,642.6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佳禾智能 6,460.80 6,460.80
3 补充流动资金 佳禾智能 24,396.54 24,396.54
合计 - 57,500.00 57,500.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已完成必要的内部批准程

序。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业 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 变化。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行政处罚。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新增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讨论,但对其进行了总括性的审阅, 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作了审查。

本所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有关条件;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 行人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阅, 引用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其上市尚需经 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三部分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2019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境内专利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78 项专利,该等专利具 体情况如下: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 发行人 ZL201310610596.2 一种智能穿戴设备系
2013.11.27 发明 申请
取得
2 发行人 ZL201410559627.0 一种加强塑胶基底立
体电路可靠性的方法
及其制备的装置
2014.10.20 发明 申请
取得
3 发行人 ZL201410559561.5 一种在绝缘基材上直
接成型导电图案的方
法及其应用
2014.10.20 发明 申请
取得
4 发行人 ZL201410559565.3 一种立体电路免焊接
的连接方法及其制备
的装置
2014.10.20 发明 申请
取得
5 发行人 ZL201410824055.4 一种音频信号切换输
入的方法和装置
2014.12.26 发明 申请
取得
6 发行人 ZL201510049086.1 一种用于线材打端子
的端子机
2015.01.30 发明 申请
取得
7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610128569.5 一种双色注塑机和机
器人工位的设计方法
和装置
2016.03.05 发明 申请
取得
8 发行人 ZL201610022900.5 一种无源辐射器音箱 2016.01.14 发明 申请
取得
9 发行人 ZL201710142960.5 一种记忆金属丝定型
治具及其加工记忆金
属丝的方法
2017.03.10 发明 申请
取得
10 贝贝机
器人
ZL201510286192.1 锡炉锡面检测装置 2015.05.29 发明 申请
取得
11 贝贝机
器人
ZL201710019019.4 一种橡胶耳机挂钩切
割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2017.01.11 发明 申请
取得
12 发行人 ZL201020056575.2 MYLAR喇叭组合振
动膜片
2010.01.15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3 发行人 ZL201220276213.3 一种蓝牙耳机 2012.06.12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4 发行人 ZL201220366464.0 一种耳机用的可调整
长度的麦克风机构
2012.07.26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6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5 发行人 ZL201220402477.9 一种薄膜式喇叭的组
合振动膜片
2012.08.14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6 发行人 ZL201220570353.1 耳机插座 2012.11.01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7 发行人 ZL201320758754.4 一种健康监测电声系
2013.11.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 发行人 ZL201420291782.4 喇叭组合振动系统 2014.06.0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 发行人 ZL201420291307.7 一种骨传导耳机 2014.06.0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 发行人 ZL201420291282.0 一种可旋转耳机 2014.06.0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 发行人 ZL201420335089.2 一种新型的蓝牙耳机 2014.06.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 发行人 ZL201420337409.8 一种新型的意念耳机 2014.06.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 发行人 ZL201420366561.9 一种配合耳机的蓝牙
接收器
2014.07.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 发行人 ZL201420410089.4 一种智能监测手环 2014.07.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 发行人 ZL201420410086.0 一种智能健康监测耳
2014.07.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6 发行人 ZL201420488847.4 一种三维集成电路组
2014.08.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7 发行人 ZL201420828722.1 一种可发热的保暖耳
2014.12.2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8 发行人 ZL201420834274.6 一种设有闪光灯的头
戴式耳机
2014.12.2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9 发行人 ZL201420839612.5 一种膜片结构 2014.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0 发行人 ZL201420839883.0 一种耳机线插头结构 2014.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1 发行人 ZL201420839884.5 一种音频信号切换输
入的装置
2014.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2 发行人 ZL201420839610.6 一种耳机插头结构 2014.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3 发行人 ZL201420855375.1 一种线控轻触开关 2014.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4 发行人 ZL201420870529.4 一片式彩盒折盒 2014.12.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35 发行人 ZL201520044513.2 一种线材绕线装置 2015.01.2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6 发行人 ZL201520064691.1 耳机透明编织线结构 2015.01.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7 发行人 ZL201520067095.9 一种用于线材打端子
的端子机
2015.01.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8 发行人 ZL201520071628.0 一种便于组装的耳机
头带
2015.02.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39 发行人 ZL201520156337.1 一种耳机压合装置 2015.03.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0 发行人 ZL201520156024.6 一种缓冲式耳套 2015.03.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1 发行人 ZL201520188566.1 金属与塑胶结合组件 2015.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2 发行人 ZL201520189642.0 一种电线剥皮装置 2015.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3 发行人 ZL201520318622.9 一种具有射频天线的
线控器
2015.05.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4 发行人 ZL201520359238.3 一种改进的立体声蓝
牙耳机
2015.05.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5 发行人 ZL201520409602.2 一种立体声蓝牙耳机 2015.06.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6 发行人 ZL201520928987.3 一种弧形长按键 2015.11.2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7 发行人 ZL201520934974.7 功能头戴式耳机礼品
手工盒包装
2015.11.2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8 发行人 ZL201520979802.1 一种新式智能台灯 2015.12.0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49 发行人 ZL201520979858.7 一种新式睡眠监测仪 2015.12.0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0 发行人 Zl201520979859.1 一种激光镭射耳机结
2015.12.0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1 发行人 ZL201520985718.0 一种内置天线式的头
戴蓝牙耳机
2015.12.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2 发行人 ZL201520985678.X 一种天线耳机 2015.12.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3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1084616.8 一种自动裁线设备 2015.12.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4 发行人 ZL201521125459.0 一种用于穿戴产品的
计步测试装置
2015.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55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1119925.4 一种耳机插头自动焊
接机
2015.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6 发行人 ZL201521119932.4 一种旋转组合的耳罩
固定结构
2015.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7 发行人 ZL201521119934.3 一种耳挂式蓝牙耳机 2015.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8 发行人 ZL201521119930.5 一种具有旋转式喇叭
罩的头戴式耳机
2015.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59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1124427.9 一种耳机线材自动化
生产设备
2015.12.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0 发行人 ZL201521124429.8 一种具有对称双层折
环的无源辐射器
2015.12.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1 发行人 ZL201521124428.3 一种具有内外弹波的
扬声器
2015.12.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2 发行人 ZL201620033320.1 一种具有一体式按键
的耳机线控器
2016.0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3 发行人 ZL201620033323.5 一种新型无源辐射器
音箱
2016.0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4 发行人 ZL201620149714.3 一种抽芯模具 2016.02.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5 发行人 ZL201620161834.5 一种组合式耳机面壳 2016.03.0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6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0173361.0 一种双色注塑机和机
器人的组合装置
2016.03.0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7 发行人 ZL201620230907.1 一种圈铁式耳机 2016.03.2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8 发行人 ZL201620253456.3 一种旋转式耳机结构 2016.03.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69 发行人 ZL201620253679.X 一种机箱用的防盗耳
2016.03.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0 发行人 ZL201620277958.X 一种可警示电磁辐射
强度的智能手环
2016.04.0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1 发行人 ZL201620306543.0 一种具有旋转开关结
构的头戴式耳机
2016.04.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2 发行人 ZL201620306569.5 一种带功放功能的蓝
牙耳机
2016.04.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3 发行人 ZL201620306570.8 一种抽拉式蓝牙耳机 2016.04.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74 发行人 ZL201620312809.2 一种便于装配的头戴
式耳机
2016.04.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5 发行人 ZL201620387094.7 防尘防水盖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6 发行人 ZL201620386993.5 出音可调的耳机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7 发行人 ZL201620387095.1 可调角度的LED灯支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8 发行人 ZL201620386991.6 自由角度调节式耳机
结构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79 发行人 ZL201620386992.0 多功能绕线耳机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0 发行人 ZL201620386995.4 耳壳可转动的轻便式
头戴耳机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1 发行人 ZL201620387091.3 头戴式耳机 2016.04.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2 发行人 ZL201620377951.5 一种耳机咪柄转动结
2016.04.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3 发行人 ZL201620429808.6 一种音响五金按键结
2016.05.1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4 发行人 ZL201620429809.0 一种按键板的固定结
2016.05.1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5 发行人 ZL201620455179.4 一种Lightning接头的
耳机输出装置
2016.05.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6 发行人 ZL201620517233.3 对称式双磁铁扬声器 2016.06.0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7 发行人 ZL201620600420.8 三件式麦克风结构 2016.06.1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8 发行人 ZL201620667607.X 头戴式耳机包装展示
2016.06.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89 发行人 ZL201620698704.5 一种全方位试验设备 2016.07.0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0 发行人 ZL201620697663.8 一种改进的模具行位
出模结构
2016.07.0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1 发行人 ZL201620698718.7 一种智能手环自动测
试设备
2016.07.0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2 发行人 ZL201620790160.5 一种即时语音播报心
率的耳机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3 发行人 ZL201620801984.8 一体固定吸塑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94 发行人 ZL201620799657.3 音箱声学结构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5 发行人 ZL201620790494.2 一种数模混合型的
Type-c插头耳机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6 发行人 ZL201620799598.X 耳机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7 发行人 ZL201620799656.9 扬声器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8 发行人 ZL201620793177.6 耳机手机套拉伸试验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99 发行人、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0799022.3 耳机前盖组装防尘网
的装置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0 发行人 ZL201620799600.3 防水装置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1 发行人 ZL201620791534.5 一种心率传感器检测
装置
2016.07.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2 发行人 ZL201620801367.8 发光耳机 2016.07.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3 发行人 ZL201620801359.3 发光线 2016.07.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4 发行人 ZL201620860916.9 一种耳机前盖固定底
模装置
2016.08.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5 发行人 ZL201620904917.9 一种车载蓝牙车充 2016.08.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6 发行人 ZL201620904907.5 一种多功能充电宝 2016.08.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7 发行人 ZL201620915909.4 无线充电蓝牙耳机 2016.08.2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8 发行人 ZL201621078165.1 包装盒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09 发行人 ZL201621078236.8 一种包装盒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0 发行人 ZL201621078239.1 音箱包装盒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1 发行人 ZL201621078240.4 旋转结构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2 发行人 ZL201621078162.8 一种按键触发机构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3 发行人 ZL201621078163.2 音箱外接元件的密封
结构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14 发行人 ZL201621078161.3 一种触摸式无线蓝牙
耳机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5 发行人 ZL201621078635.4 扬声器磁路装置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6 发行人 ZL201621078237.2 小耳塞固定内纸托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7 发行人 ZL201621076869.5 一种动圈和动铁结合
的耳机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8 发行人 ZL201621088950.5 转接线 2016.09.2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19 发行人 ZL201621199379.4 耳机头带组装装置 2016.11.0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0 发行人 ZL201621219230.8 心率检测耳机 2016.11.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1 发行人 ZL201621222480.7 一种主动降噪耳机的
Bypass装置
2016.1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2 发行人 ZL201621221778.6 一种扬声器用的定心
支片
2016.1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3 发行人 ZL201621222097.1 一种lightning接头的
降噪耳机
2016.1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4 发行人 ZL201621222487.9 一种心率计步耳机 2016.11.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5 发行人 ZL201621297919.2 一种TWS配对的圈铁
耳机
2016.11.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6 发行人 ZL201621308108.8 一种无线智能耳机 2016.12.0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7 发行人 ZL201621365001.7 一种头戴式耳机 2016.1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8 发行人 ZL201621376098.1 耳机包装盒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29 发行人 ZL201621376181.9 耳机包装盒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0 发行人 ZL201621376108.1 耳机包装盒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1 发行人 ZL201621376107.7 头戴式耳机固定内托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2 发行人 ZL201621376121.7 耐磨滑动结构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3 发行人 ZL201621377719.8 一种用于耳机的耳挂
式蓝牙天线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34 发行人 ZL201621376128.9 颈带蓝牙耳机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5 发行人 ZL201621376094.3 耳塞结构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6 发行人 ZL201621376149.0 耳机绑带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7 发行人 ZL201621376150.3 耳机便携携带结构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8 发行人 ZL201621376097.7 具有开槽的包装盒 2016.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39 发行人 ZL201621386062.1 一种用于运动监测的
智能耳机
2016.12.1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0 发行人 ZL201621402375.1 模具镶件结构 2016.12.2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1 发行人 ZL201621481019.3 一种入耳式耳塞 2016.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2 发行人 ZL201621481439.1 一种可调节音质的耳
2016.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3 发行人 ZL201621482615.3 一种可拆装的耳挂式
耳机
2016.12.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4 发行人 ZL201720070975.0 注塑模具复合行位结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5 发行人 ZL201720069142.2 斜顶出结构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6 发行人 ZL201720068966.8 气动热缩膜封口装置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7 发行人 ZL201720068967.2 可隐藏挂扣的包装盒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8 发行人 ZL201720066557.4 同轴扬声器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49 发行人 ZL201720066487.2 耳壳防松动防异响阻
尼结构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0 发行人 ZL201720066489.1 带有耳壳饰片的耳机
结构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1 发行人 ZL201720066519.9 心率传感器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2 发行人 ZL201720156429.9 一种分离式无线波束
形成耳机
2017.02.2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3 发行人 ZL201720180558.1 Type-C发光耳机 2017.02.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54 发行人 ZL201720231343.8 一种薄型扬声器 2017.03.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5 发行人 ZL201720232524.2 一种便于佩戴的运动
耳机
2017.03.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6 发行人 ZL201720243681.3 一种水口和产品自动
分离的注塑模具
2017.03.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7 发行人 ZL201720288363.9 智能可穿戴通话设备 2017.03.2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8 发行人 ZL201720317997.2 一种抑制插拔音频设
备过程中的噪声的电
2017.03.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59 发行人 ZL201720332685.9 顶针进胶口结构 2017.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0 发行人 ZL201720332684.4 模内自动切断水口结
2017.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1 发行人 ZL201720332683.X 可折叠式头戴耳机结
2017.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2 发行人 ZL201720336550.X 一片式一体固定保护
挂钩的隔板
2017.03.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3 发行人 ZL201720374619.8 一种耳机及其耳壳旋
转档位调整结构
2017.04.1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4 发行人 ZL201720608128.5 一种耳机的防水线控
2017.05.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5 发行人 ZL201720920183.8 一种将细小铜针模块
化焊接的工具
2017.07.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6 发行人 ZL201721025277.5 一种磁式定位可拆式
结构
2017.08.1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7 发行人 ZL201721351819.8 可伸缩式发光管 2017.10.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8 发行人 ZL201721352019.8 一种头戴式耳机 2017.10.1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69 发行人 ZL201721408583.7 一种便携式电子产品
的可拆卸挂绳机构
2017.10.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0 发行人 ZL201721408582.2 一种具有耳壳内旋转
及抽拉结构的耳机
2017.10.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1 发行人 ZL201721447562.6 一种蓝牙天线支架结
2017.11.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2 发行人 ZL201721447580.4 可兼容不同尺寸平板
电子设备的音箱
2017.11.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3 发行人 ZL201721463899.6 一种气动保压装置 2017.11.0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74 发行人 ZL201721507710.9 一种智能佛珠 2017.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5 发行人 ZL201721501738.1 一种金属杆支架结构
的耳机
2017.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6 发行人 ZL201721501596.9 一种连体式防水盖 2017.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7 发行人 ZL201721507259.0 一种用于将图片转换
成语音的学习设备
2017.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8 发行人 ZL201721507712.8 一种应用于头戴中的
新型旋转结构
2017.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79 发行人 ZL201721545139.X 防喷麦组件、线控器
及耳机
2017.1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0 发行人 ZL201721557294.3 颈戴式蓝牙耳机 2017.11.2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1 发行人 ZL201721591374.0 耳机壳与SR扣的装
配结构
2017.11.2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2 发行人 ZL201721601791.9 透光按键结构 2017.11.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3 发行人 ZL201721691758.X 一种智能音箱 2017.12.0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4 发行人 ZL201721692993.9 一种音箱切换电路 2017.12.0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5 发行人 ZL201721715727.3 一种耳挂 2017.12.08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86 发行人 ZL201721700847.6 一种防溢胶结构 2017.12.0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7 发行人 ZL201721700846.1 一种具有抽拉式支臂
的头戴结构
2017.12.0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8 发行人 ZL201721745107.4 头戴式耳机电声测试
装置
2017.12.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89 发行人 ZL201721755364.6 一体式包装盒 2017.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0 发行人 ZL201721757881.7 耳机包装盒 2017.12.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1 发行人 ZL201721821760.4 USB充电柜 2017.12.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2 发行人 ZL201721850681.6 一种无线耳机天线结
2017.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3 发行人 ZL201721850628.6 一种塑胶件气动压合
装置
2017.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94 发行人 ZL201721849332.2 一种防水的USB端口
结构
2017.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5 发行人 ZL201721849857.6 一种耳机分线防脱出
结构
2017.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6 发行人 ZL201721851494.X 一种隐藏耳塞调音孔
的耳机结构
2017.12.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7 发行人 ZL201721865366.0 防止大气负压损坏喇
叭振膜的耳机套
2017.12.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8 发行人 ZL201820012620.0 发光耳机 2018.01.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199 发行人 ZL201820012225.2 便于组装的头戴式耳
2018.01.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0 发行人 ZL201820013478.1 一种耳机壳的固定结
2018.01.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1 发行人 ZL201820129177.5 具有360度旋转式提
手的包装盒
2018.01.2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2 发行人 ZL201820152522.7 一种耳机内的伸缩装
2018.01.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3 发行人 ZL201820158141.X 一种减小喇叭音膜异
响的新型结构
2018.01.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4 发行人 ZL201820256470.8 一种用于成型心率检
测镜头的双色成型模
2018.0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5 发行人 ZL201820256476.5 一种采用FPC的心率
耳机
2018.0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6 发行人 ZL201820336219.2 一种用于头戴式耳机
的折叠结构
2018.03.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7 发行人 ZL201820347692.0 一种音箱的防水外壳
结构
2018.03.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8 发行人 ZL201820420253.8 一种耳挂式耳机 2018.03.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09 发行人 ZL201820450852.4 一种双兼容蓝牙耳机 2018.03.3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0 发行人 ZL2018204877726 一种应用于蓝牙耳机
的天线电路及其蓝牙
耳机
2018.04.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1 发行人 ZL201820488044.7 一种耳机的包装结构 2018.04.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7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212 发行人 ZL201820488257.X 一种折叠式吸塑结构 2018.04.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3 发行人 ZL201820488088.X 一种斜倒式音响包装
2018.04.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4 发行人 ZL201820508756.0 一种用于收纳物件的
内托
2018.04.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5 发行人 ZL2018206502151 一种防磨损的头戴式
耳机旋转机构
2018.05.0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6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0360359.X 一种锡炉锡面检测装
2015.05.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7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0621981.1 用于去除误卡端子的
装置
2015.08.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8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0689323.6 一种线材去表皮装置 2015.09.0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19 贝贝机
器人
ZL201520707442.X 一种用于线材剥皮的
环切刀座
2015.09.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0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1078584.5 冲孔装置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1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1078654.7 防固化的快干胶点胶
装置
2016.09.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2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1198902.1 线材打扣装置 2016.11.0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3 贝贝机
器人
ZL201621401187.7 一种夹紧装置 2016.12.2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4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0066396.9 一种点胶保压装置 2017.01.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5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0232951.0 一种辅助线材快速焊
接的定位装置
2017.03.10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6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0289401.2 一种快干胶点胶装置 2017.03.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7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1369828.X 快干胶点胶装置 2017.10.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8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1382028.1 线材去皮处理装置 2017.10.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29 贝贝机
器人
ZL201721849979.5 一种用于将背胶调音
网贴在耳机壳腔壁的
按压装置
2017.12.27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0 贝贝机
器人
ZL201820179188.4 蓝牙耳机配对清除装
2018.02.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231 贝贝机
器人
ZL201820707575.0 一种耳机小喇叭组装
冶具
2018.05.1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2 广东思
派康
ZL201420339103.6 一种智能车载充电器 2014.06.2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3 广东思
派康
ZL201520023135.X 一种智能健康耳机结
2015.0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4 广东思
派康
ZL201520021164.2 一种智能插座结构 2015.0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5 广东思
派康
ZL201520021024.5 一种智能手环 2015.0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6 广东思
派康
ZL201520052645.X 一种新型健康多功能
手环
2015.01.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7 广东思
派康
ZL201520138321.8 采用触摸和敲击控制
的蓝牙耳机
2015.03.1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8 广东思
派康
ZL201621364681.0 一种随身智能云盘 2016.1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39 广东思
派康
ZL201621365284.5 一种蓝牙心率耳机 2016.1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0 广东思
派康
ZL201621365308.7 一种智能车充 2016.1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1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0600998.8 一种智能心律耳机 2017.05.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2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0602339.8 TWS耳机 2017.05.26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3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0991746.2 一种语音交互音箱成
品拾音系统的测试系
2017.08.0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4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081856.1 带充电复位的TWS耳
2017.08.2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5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189230.2 一种本地语音控制的
Type-C耳机
2017.09.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6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272809.5 蓝牙耳机测试装置、
蓝牙耳机测试系统
2017.09.29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7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374367.5 一种智能音箱的回声
消除改善装置
2017.10.2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48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447006.9 分频可控调节耳机 2017.11.02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249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732371.4 Type-C耳机的低功耗
实现结构
2017.12.1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0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752767.5 一种ANC滤波器的多
通道自动测试系统
2017.12.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1 广东思
派康
ZL201721797204.8 翻译系统 2017.12.18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2 广东思
派康
ZL201820013479.6 一种语音停止闹铃的
闹钟
2018.01.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3 广东思
派康
ZL201820013520.X 一种能批量设置闹铃
时间的智能闹钟
2018.01.04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4 广东思
派康
ZL201820064729.9 一种防止TWS耳机充
电不稳定的耳机充电
2018.01.15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5 广东思
派康
ZL201820181667.X 一种隐藏收音孔的耳
机线控器
2018.01.31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6 声氏科
Zl201520904053.6 一种具有装饰功能的
头戴式耳机
2015.11.13 实用
新型
申请
取得
257 发行人 ZL200930305966.6 头戴式耳机
(ONEAR)
2009.06.13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58 发行人 ZL201230075103.6 有线耳机
(CE-1000H)
2012.03.26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59 发行人 ZL201230115512.4 蓝牙耳机
(CN-1000B)
2012.04.18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0 发行人 ZL201230403846.1 游戏耳机
(CH-9016W)
2012.08.24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1 发行人 ZL201330085346.2 蓝牙耳机
(CE-2018B)
2013.03.27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2 发行人 ZL201330084901.X 蓝牙耳机
(CE-2019B)
2013.03.27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3 发行人 ZL201330100757.4 蓝牙耳机
(CE-2015B)
2013.04.07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4 发行人 ZL201330100758.9 蓝牙耳机
(CE-2016B)
2013.04.07 外观
设计
受让
取得
265 发行人 ZL201330587078.4 耳机(CE-1091A) 2013.11.2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66 发行人 ZL201330587336.9 蓝牙耳机
(CE-2012B)
2013.11.2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267 发行人 ZL201430071459.1 耳机(CH-6112A) 2014.03.3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68 发行人 ZL201430071549.0 耳机(CH-6119A) 2014.03.3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69 发行人 ZL201430071527.4 耳机(CH-6110A) 2014.03.3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0 发行人 ZL201430071550.3 耳机(CH-6118A) 2014.03.3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1 发行人 ZL201430111830.2 耳塞(CE-1172T) 2014.04.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2 发行人 ZL201430111829.X 蓝牙耳机
(CE-1170B)
2014.04.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3 发行人 ZL201430152452.2 耳机(CE-6117H) 2014.05.2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4 发行人 ZL201430152396.2 耳塞(CE-1130H) 2014.05.2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5 发行人 ZL201430210831.2 蓝牙耳机
(CE-2031B)
2014.06.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6 发行人 ZL201430190969.0 耳机(CE-1179T) 2014.06.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7 发行人 ZL201430241215.3 耳机(CH-6073H) 2014.07.1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8 发行人 ZL201430241211.5 耳机(CH-5069T) 2014.07.1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79 发行人 ZL201430241217.2 耳机(CE-1167H) 2014.07.1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0 发行人 ZL201430289044.1 蓝牙耳机
(CE-1182B)
2014.08.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1 发行人 ZL201430288987.2 充电座(CE-1182B) 2014.08.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2 发行人 ZL201430356031.1 音箱(CA-2000C)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3 发行人 ZL201430356030.7 音箱(CA-2001C)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4 发行人 ZL201430355970.4 音箱(CA-2002C)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5 发行人 ZL201430356064.6 音箱(CA-2003C)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6 发行人 ZL201430355938.6 耳机(CH-6018A)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287 发行人 ZL201430355937.1 耳机(CH-6029A)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8 发行人 ZL201430356042.X 耳机(CD-768MV)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89 发行人 ZL201430356024.1 耳机(CH-6002A) 2014.09.2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0 发行人 ZL201430495935.2 入耳式耳机
(CE-1189H)
2014.12.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1 发行人 ZL201430554252.X 耳机(CH-6136) 2014.12.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2 发行人 ZL201430554395.0 耳机(CH-6137) 2014.12.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3 发行人 ZL201430554425.8 耳机(CH-6139) 2014.12.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4 发行人 ZL201530032487.7 入耳式耳机
(CE-1228H)
2015.02.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5 发行人 ZL201530032395.9 入耳式耳机
(CE-1229H)
2015.02.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6 发行人 ZL201530036667.2 立体声蓝牙耳机
(CE-1177B)
2015.02.0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7 发行人 ZL201530066845.6 音箱(CA-7509B) 2015.03.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8 发行人 ZL201530080916.8 耳机(CE-1238) 2015.03.3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299 发行人 ZL201530099311.3 耳机(CH-5095T) 2015.04.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0 发行人 ZL201530099193.6 耳机(CE-1183T) 2015.04.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1 发行人 ZL201530112114.0 耳机(CE-1259H) 2015.04.2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2 发行人 ZL201530139944.2 耳机(CE-1265A) 2015.05.1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3 发行人 ZL201530139948.0 耳机(CH-6158A) 2015.05.1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4 发行人 ZL201530171197.0 耳机(CE-1283) 2015.05.2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5 发行人 ZL201530171157.6 耳机(CE-1285) 2015.05.2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6 发行人 ZL201530233748.1 头戴式耳机
(CH-6155A)
2015.07.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307 发行人 ZL201530233536.3 头戴式耳机
(CH-6132H)
2015.07.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8 发行人 ZL201530233435.6 头戴式耳机
(CH-6171A)
2015.07.0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09 发行人 ZL201530240167.0 耳机(CE-1309A) 2015.07.0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0 发行人 ZL201530240035.8 耳机(CE-1291H) 2015.07.0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1 发行人 ZL201530239919.1 线材(六角形) 2015.07.0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2 发行人 ZL201530246114.X 耳机(CE-1276A) 2015.07.1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3 发行人 ZL201530246113.5 耳机(CE-1277A) 2015.07.1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4 发行人 ZL201530246158.2 耳机(CE-1279H) 2015.07.1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5 发行人 ZL201530246032.5 耳机(CE-1301A) 2015.07.1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6 发行人 ZL201530268126.2 耳机(CE-1307) 2015.07.23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7 发行人 ZL201530321571.0 头戴式耳机
(CH-6169)
2015.08.2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8 发行人 ZL201530339295.0 耳机(CE-1279) 2015.09.0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19 发行人 ZL201530339336.6 耳机(CE-1316H) 2015.09.0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0 发行人 ZL201530367304.7 耳机(CE-1288A) 2015.09.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1 发行人 ZL201530367479.8 耳机(CE-1289A) 2015.09.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2 发行人 ZL201530367580.3 头戴式耳机
(CH-6172A)
2015.09.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3 发行人 ZL201530410254.6 平头耳塞
(CE-1251H)
2015.10.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4 发行人 ZL201530409757.1 耳挂式耳塞
(CE-1252H)
2015.10.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5 发行人 ZL201530410225.X 入耳式耳塞
(CE-1253H)
2015.10.22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6 发行人 ZL201530416162.9 音频线 2015.10.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327 发行人 ZL201530466058.0 入耳式耳塞
(CE-1317H)
2015.11.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8 发行人 ZL201630114068.2 耳机(CH-6178A)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29 发行人 ZL201630114169.X 耳机(CH-6177A)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0 发行人 ZL201630114163.2 耳机(CH-6181A)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1 发行人 ZL201630114193.3 耳机(CH-6166H)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2 发行人 ZL201630114058.9 耳机(CH-6165H)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3 发行人 ZL201630114286.6 耳机(CH-5117T)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4 发行人 ZL201630114191.4 入耳式耳机(1310) 2016.04.0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5 发行人 ZL201630118119.9 耳机(CE-1520A) 2016.04.1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6 发行人 ZL201630159007.8 游戏耳机(CH-6173) 2016.05.0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7 发行人 ZL201630158979.5 降噪耳机(CE-1337) 2016.05.0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8 发行人 ZL201630215414.6 游戏耳机(CH-6191) 2016.06.0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39 发行人 ZL201630215415.0 耳机(CE-1526A) 2016.06.01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0 发行人 ZL201630346192.1 头戴耳机
(CH-6215A)
2016.07.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1 发行人 ZL201630346179.6 蓝牙耳机
(CE-2036B)
2016.07.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2 发行人 ZL201630346191.7 硅胶耳套 2016.07.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3 发行人 ZL201630619343.6 蓝牙耳机(CH-6213) 2016.12.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4 发行人 ZL201630619376.0 入耳式耳机
(CE-1528)
2016.12.15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5 发行人 ZL201730022234.0 头戴耳机
(CH-6261B)
2017.01.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6 发行人 ZL201730022232.1 蓝牙耳机(TWS甲壳
虫)
2017.01.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347 发行人 ZL201730022233.6 入耳式耳机
(CE-1558B)
2017.01.19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8 发行人 ZL201730243862.1 蓝牙音箱(CA-7528)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49 发行人 ZL201730243606.2 TWS蓝牙耳机
(CE-1537)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0 发行人 ZL201730243386.3 耳塞机(CE-1301A)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1 发行人 ZL201730246856.1 蓝牙耳机
(CE-1519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2 发行人 ZL201730243387.8 耳塞机(CE-1597H)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3 发行人 ZL201730243863.6 蓝牙耳机
(CH-5152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4 发行人 ZL201730243376.X 运动蓝牙耳机
(CE-1396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5 发行人 ZL201730243599.6 耳塞机(CE-1565A)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6 发行人 ZL201730243379.3 头戴蓝牙耳机
(CH-6219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7 发行人 ZL201730243377.4 头戴蓝牙耳机
(CH-6279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8 发行人 ZL201730243864.0 蓝牙耳机
(CE-1595B)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59 发行人 ZL201730243596.2 运动蓝牙耳机
(CE-1603)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0 发行人 ZL201730243861.7 耳塞机(CE-1588) 2017.06.1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1 发行人 ZL201730415477.0 头戴耳机
(CH-6306B)
2017.09.04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2 发行人 ZL201730459038.X 耳机(CE-1661E) 2017.09.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3 发行人 ZL201730466942.3 耳机(CE-1601H) 2017.09.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4 发行人 ZL201730512964.9 入耳式运动蓝牙耳机
(CE-1678B)
2017.10.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5 发行人 ZL201730513003.X 入耳式运动蓝牙耳机
(CE-1612B)
2017.10.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6 发行人 ZL201730515448.1 耳挂式运动蓝牙耳机
(CE-1676B)
2017.10.26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专利
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367 发行人 ZL201830027616.7 耳塞机(CE-1598H) 2018.01.2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8 发行人 ZL201830166969.5 耳塞机(CE-1662A) 2018.04.2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69 广东思
派康
ZL201430225313.8 健康手环(智乐动
IW101)
2014.07.07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0 广东思
派康
ZL201530025860.6 智能手环(IW-201) 2015.01.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1 广东思
派康
ZL201530025830.5 智能手环(IW-302) 2015.01.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2 广东思
派康
ZL201530025783.4 耳机(IH-101) 2015.01.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3 广东思
派康
ZL201530025779.8 智能插座(IO-101) 2015.01.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4 广东思
派康
ZL201530025756.7 防丢器(IA-101) 2015.01.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5 声氏
科技
ZL201530425851.6 头戴式耳机(二次元
动漫)
2015.10.28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6 声氏
科技
ZL201530425718.0 耳机装饰件(雏蜂) 2015.10.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7 声氏
科技
ZL201530425741.X 耳机装饰件(猫耳) 2015.10.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378 声氏
科技
ZL201530425649.3 耳机装饰件(包子头) 2015.10.30 外观
设计
申请
取得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