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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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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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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本人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2次股东 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9 9 0 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020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2020 年3 月20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4 月23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独
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8 月27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0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同意
2020 年10 月28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同意
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同意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11 月18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12 月31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
资本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 相应职责,就需要经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前先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 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及邮 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 公司提供的材料,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 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客 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 六、其它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将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吴战篪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