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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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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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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佳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禾智能”、“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佳禾智能拟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6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9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76,031,961.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4050 号) 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603.20 万 元,少于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江西电声产品柔性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1 | 68,974.00 | 16,57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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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江西智能穿戴产品柔性生产线建设项 | |||
| 2 | 19,839.00 | 19,839.00 | |
| 目 | |||
| 3 | 总部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486.00 | 26,187.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159,299.00 | 97,603.20 |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以及募集 资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和项目建设进度的持续关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公司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 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 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并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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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已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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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炎: 曹志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