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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s Group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1
Apr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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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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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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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鹤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丽君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
| 总资产(元) | 6,544,672,892.90 | 6,960,128,618.69 |
-5.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32,151,712.50 | 1,400,359,667.96 |
2.27% |
| 股本(股) | 498,600,000.00 | 498,60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7 | 2.81 |
2.14%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 营业总收入(元) | 576,892,283.61 | 175,872,520.50 |
228.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792,044.54 | 23,097,608.26 |
37.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4,558,858.79 | 226,479,549.71 |
-230.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9 | 0.45 |
-231.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2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2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1.85% |
0.3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2.26% | 1.73% |
0.53% |
| 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308.0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2,685.7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85.75 | |
| 所得税影响额 | 77,344.4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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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147.5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045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 28,074,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2,2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琼 | 7,040,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孝勤 | 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如波 | 6,15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贾燕 | 4,017,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卫 | 3,90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单康康 | 3,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秋琴 | 3,571,7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余新寿 | 3,071,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 175.96 万元,较年初减少 98.75%,主要系付清土地出让金,前期预付账款转入开发成本;
-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 731.65 万元,减少 97.96%,主要系上期末因调整容积率应收国土局的土地出让金及利息本期收回;
-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 8,628.72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40.8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款所致;
-
(4)应交税费期末数为 3,391.88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60.11%,主要系本期预缴税款较多;
-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 66,000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3,200%,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贷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所致;
-
(6)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 84,925.00 万元,较年初减少 40.53%,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贷款转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 致;
-
(7)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 3,524.05 万元,较年初数增长 30.85%,主要是预缴税费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8)报告期内结转营业收入 57,689.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8.02%,营业成本 45,494.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7.33%, 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收入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 2010 年 1 季度结转收入 的项目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西城年华项目,本期结转的主要是 08 年金融危机时期销售的上东领地项目,销售毛利率较低。经 营税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168.57%,主要系结转收入增长所致;
-
(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 907.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7.49%,主要系结转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10)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88.76%、67.20%、37.64%主要是结转 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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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0 年通过挂牌方式竞得编号为余政挂出(2010)102 号的出让地块,该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宗地总 面积 24,390 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为 47,379 万元;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负责开发该地块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付清地价款。
-
(2)公司于 2011 年 1 月通过挂牌方式竞得编号为余政挂出(2010)103 号的出让地块,该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宗 地总面积 11,334 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为 25,605 万元。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负责开发该地块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 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付清地价款。
-
(3)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昆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丁桥上东领地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16,769.80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6,426.73 万元。
-
(4)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远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丁桥 48 号地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 同价款为 21,580.62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9,931.09 万元。
-
(5)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耀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杭州南泉西城美墅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14,273.26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14,317.99 万元。
-
(6)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紫丁香 36 号地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 24,269.20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17,414.29 万元。
-
(7)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肇庆星湖名郡丹霞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4,475.92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3,900.16 万元。
-
(8)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肇庆星湖名郡尚林苑二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 价款为 4,466.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2,098.74 万元。
-
(9)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黄山江南新城 D 区五期一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 同价款为 4,758.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1,131.66 万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获得联营企业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委托 贷款。上述事项已于 2010 年 3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委 托贷款 1.25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该笔委托贷款余额为 1.25 亿元。
-
(2)公司参股公司浙江佳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西湖新筑二期项目进行工程设 计,并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 525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支付合同款 206 万元。
-
(3)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于 2010 年分别签署了《广宇丁桥 49 号地块景观工程合同》 及补充合同、《广宇上东城景观工程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785.67 万元和 705.8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浙江广宇 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工程款 1,193.17 万元。
-
(4)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于 2010 年分别签署了《杭政储出(2005)11 号地块一标段景观 工程施工合同》和《杭政储出(2005)11 号地块二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396.52 万元和 285.01 万元。截 止报告期末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结算 656.52 万元。
-
(5)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在杭控股子公司获得联营企业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亿元 人民币一年期委托贷款。上述事项已于 2011 年 3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该委托贷款 2,500 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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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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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王轶磊 | 王轶磊先生在增持期 间,于2009年5月21 日追加承诺,将其截止 2009年5月20日持有 的本公司2,036,600股股 票延长锁定期至2010年 12月29日。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 |||
| 诺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公司控股股东杭 州平海投资有限 公司;王鹤鸣 |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承诺期满后,其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王鹤鸣 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 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公司控股股东杭 州平海投资有限 公司;王鹤鸣 |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 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 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 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 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 下承诺:① 本公司将不 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 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控制权。② 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 产、业务或权益,股份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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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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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 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 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 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 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 ③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 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 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 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 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 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 意思。④ 本承诺书所载 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 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 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 在不再持有股份公司 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 诺为有效之承诺。为避 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 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鹤鸣先生出具 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 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心技术人员。在作为股 份公司关联方期间,本 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 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失。
3.4 对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 |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 | 30.00% | ~~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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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幅度的预计范围 | 为: | |||
|---|---|---|---|---|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063,234.82 | ||
| 2011年1-6月结转收入的项目主要为2008年金融危机时以回笼资金为目的进行销售的上东领地 项目,项目毛利率比较低,而去年同期有部分商铺结转,毛利率较高;房地产公司以竣工交付 确认收入,因此已经实现预售的楼盘还未到到收入确认时点,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30%--50%。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王鹤鸣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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