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osmos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Jun 16, 2009
54189_rns_2009-06-16_34c34511-c25d-4aaa-8529-a67bf2ff1de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9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下半年通过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获得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 12,000 万元人民币一年期委托贷款,年利率 7%。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分步获 取上述贷款,可提前还贷。
平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12,297,500股,占总股本的22.52%,为公司控股 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鹤鸣先生、 张金土先生、胡巍华女士、王轶磊和邵少敏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 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与平海投资的关系
平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12,297,500股,占总股本的22.52%,为公司控股
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上城区金隆花园金梅轩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胡巍华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picture [19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册资本:1410万元
营业执照号 :330102200124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委托人: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借款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分步获取上述 贷款,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
3、委托贷款利率:7%。
-
4、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提前还贷)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正式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委 托借款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银行向关联人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借款。 本次委托借款金额 12,000 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为 7%,贷款期限为 1 年(根据实 际情况公司可分步获取上述贷款,可提前还贷)。参照了 2009 年公开披露文件中 其他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 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picture [19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托贷款符合广宇集团 2009 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关联董事王鹤鸣、张金土、 胡巍华、王轶磊和邵少敏回避表决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同意将本次议案的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2009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为 5.31%,我们认为公司拟于下半 年发生之该次委托贷款的借款金额 12,000 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7%,定价原 则合理、公允,符合广宇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经交 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6日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