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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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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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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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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6 月19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七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利机构审议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按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 子公司经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 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股东出资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且可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 的进一步合作。

2、财务资助事项发生时,被资助方会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3、公司对财务资助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该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 小。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包括涉及关联交易财务资助授权事项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批及相应授 权。

独立董事: 姚铮、何美云、张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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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