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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s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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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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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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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5 月23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七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经股东方协商一致,在留足项 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股东出资 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可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 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2、财务资助事项发生时,被资助方会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3、公司对财务资助采取了恰当地风险防范措施,该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 小。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5、根据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控股子公司天城房产股东方财务 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姚铮、何美云、张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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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