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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C MEDICAL SYSTEM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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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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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 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重 大决策、财务状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等方面监督与审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监事会2020 年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 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 年3 月23 日 | 1、《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议案》4、《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 年5 月28 日 | 1、《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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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的议案》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8、《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 年6 月13 日 | 1、《关于选举李学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 年10 月10 日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 年10 月23 日 |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 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查,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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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 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 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运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 报告是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三)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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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 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七)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 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 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没 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 范运营,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 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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