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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Feb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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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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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2025 年2 月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 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3 月7 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3 月6 日15:00—2025 年3 月7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通过中国结算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3 月6 日15:00-2025 年3 月7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六)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普通股 | 920106 | 林泰新材 | 2025 年3 月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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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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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见证律师。
- (七)会议地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章程》均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拟对《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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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登记手续:现场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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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5 年3 月7 日14: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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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林泰新材会议室
四、其他
-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建波 联系电话:0513-895888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