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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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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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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11 月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2024 年11 月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 数量为672.75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39,0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54,053.59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84,996.41 元。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4 年12 月12 日、2025 年1 月16 日到 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3,339,050.00 |
| 发行费用金额 | 20,854,053.59 |
| 募集资金净额 | 112,484,996.41 |
|---|---|
|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02,005,902.20 |
| 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募集资金净额 | 15,652,845.00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 17,072,300.00 |
|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 4,818,065.5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353,026.48 |
| 加:本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372,929.55 |
| 减: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9,447,869.51 |
| 减: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6,000,000.00 |
| 2025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0,340,415.2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12 月12 日,林泰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银行账号:408810100100877218 和408810100100877337)。
2024 年12 月26 日,林泰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通园区支 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通苏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 行账号:10727801040017652)。
2025 年1 月21 日,林泰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与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兴 业银行南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08810100100880826)。
2025 年11 月27 日,公司将在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号:408810100100880826)注销,剩余结余利息2,172.59 元转入公司 基本户并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南通林泰克斯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南通分行、东吴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5-130)》。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 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1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南通分 行 |
408810100100877218 | 8,417.87 |
| 2 |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南 通苏通园区支行 |
10727801040017652 | 31,636,054.06 |
| 3 |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南通分 行 |
408810100100877337 | 8,695,943.33 |
| 4 |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南通分 行 |
408810100100880826 | — |
| 合计 | 40,340,415.26 |
注:1、上述金额不含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 到期本金余额人民币600.00 万元;
2、兴业银行南通分行408810100100880826 账户已于2025 年11 月27 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 个项目为:(1)年产3,000 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 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2)多用途湿式摩 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 年2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25 年1 月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07.23 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81.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2,189.04 万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 名称 |
委托理 财产品 类型 |
产品名 称 |
委托理财 金额(万 元) |
委托理 财起始 日期 |
委托理 财终止 日期 |
收益类 型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2,000.00 | 2025 年1 月23 日 |
2025 年 2 月5 日 |
固定收 益 |
1.00% |
|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定期存 款 |
3,000.00 | 2025 年1 月24 日 |
2025 年 2 月18 日 |
固定收 益 |
0.80%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兴业银 行企业 金融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
2,000.00 | 2025 年2 月6 日 |
2025 年 3 月31 日 |
保本浮 动收益 |
2.15% |
|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汇利 丰”202 5 年第 5190 期 对公定 制人民 币结构 性存款 |
3,000.00 | 2025 年2 月20 日 |
2025 年 12 月22 日 |
保本浮 动收益 |
0.14% |
| 产品 | |||||||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兴业银 行企业 金融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
2,000.00 | 2025 年4 月2 日 |
2025 年 4 月30 日 |
保本浮 动收益 |
2.1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兴业银 行企业 金融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
2,000.00 | 2025 年5 月6 日 |
2025 年 6 月30 日 |
保本浮 动收益 |
2.0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兴业银 行企业 金融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
1,500.00 | 2025 年7 月1 日 |
2025 年 9 月30 日 |
保本浮 动收益 |
1.80%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8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5 年 10 月9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1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5 年 10 月29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1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5 年 11 月19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2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5 年 12 月19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2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5 年 12 月31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银行理 财产品 |
7 天通知 存款 |
600.00 | 2025 年9 月30 日 |
固定收 益 |
0.75% | |
| 兴业银 | 银行理 | 兴业银 | 800.00 | 2025 年10 | 2025 年 | 保本浮 | 1.59% |
|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财产品 | 行企业 金融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产品 |
月10 日 | 12 月31 日 |
动收益 | |||
|---|---|---|---|---|---|---|---|---|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 总计600.00 万元。
2025 年1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 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前述授权范围。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 年4 月7 日,东吴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林泰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款专用管理,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林泰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林泰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林泰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112,484,996.4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520,169.51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520,169.51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 途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年产3,000万 片汽车(新能 源汽车)、工 程机械、高端 农机及其他 传动系统用 |
否 | 59,000,000.00 | 44,626,022.70 | 44,626,022.70 | 75.64% |
2027 年3 月 31 日 |
不适用 | 否 |
| 纸基摩擦片 及对偶片项 目 |
||||||||
|---|---|---|---|---|---|---|---|---|
| 多用途湿式 摩擦片研发 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34,850,000.00 | 3,256,977.81 | 3,256,977.81 | 9.35% | 2027 年3 月 31 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 金 |
否 | 18,634,996.41 | 18,637,169.00 | 18,637,169.00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2,484,996.41 | 66,520,169.51 | 66,520,169.51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5 年2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25 年1 月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07.23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为481.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2,189.04 万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上述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 |
人民币600.00 万元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