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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an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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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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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或“公司”)于2025 年1 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12 月10 日,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585.00 万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9.8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115,947,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836,121.29 元,到账 时间为2024 年12 月12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48,875.12 元,到账时间为2025 年1 月16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8.50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1,600.00 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拟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万元) |
|---|---|---|---|
| 1 | 年产3,000 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 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 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 |
5,900.00 | 5,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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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拟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万元) |
|---|---|---|---|
| 2 | 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85.00 | 3,485.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215.00 | 1,863.50 |
| 合计 | 11,600.00 | 11,248.50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 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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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林泰新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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