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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Jun 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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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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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 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鑫科技”) 上市公司 /
刘文义 董监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颖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事实:

汉鑫科技于2023 年2 月27 日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并于4 月21 日披 露相关修正公告。汉鑫科技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修正公告中相关 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其中净利润差异幅度为174.85%,扣非后净利润差 异幅度为251.68%,且涉及盈亏性质交化(由盈转亏),但其未及时披露修正公 告,迟至4 月21 日与2022 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汉鑫科技未能审慎确认收入,导致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 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1.5 条、第5.1.1 条、第6.2.4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文义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杨 颖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汉鑫科技前述信息披露违 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 条、第5.1.1 条,第5.1.2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 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汉鑫科技、刘文义、杨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因上述违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日后 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 号》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