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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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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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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 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部分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汉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3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0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92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84,860.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35,139.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新股的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2月16日分别出 具了《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1]000690号)和《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64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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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 金数额(万 元) |
备案号 |
|---|---|---|---|---|
| 1 | 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 | 4,922.00 | 4,200.00 | 不适用 |
| 2 | 汉鑫科技办公与科研综合楼 | 15,853.00 | 8,000.00 | 项目代码: 2020-370672- 75-03-019206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992.00 | 3,992.00 | 不适用 |
| 合计 | 24,767.00 | 16,192.00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有序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为协定存 款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 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投资决策与实施方式
此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为协定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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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使用。并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协定存 款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协定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 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协定存款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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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协定存款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于协定存款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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